未开启屏蔽访客功能,允许调试
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为了生存,总是要工作的。没有资本的人,可能会选择打工;有资本的人,可能会选择创业。因为创业带来的收益往往是打工的好几十倍。即使创业伴随着很多风险但还是有很多人选择创业,因为他们不相信自己会亏损。不管我们是打工也好,创业也罢。当我们在一家企业工作的时候,我们就要遵守这家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可因为自己是领导,就开始滥用职权,甚至给员工穿小鞋。也不可以利用职权来谋取不该属于自己的利益,否则很有可能要吃牢饭。
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就是因为滥用职权,谋取了不属于自己的利益,犯了职务侵占罪,而被法律制裁。据了解,吴长江在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的资金,甚至占为己有,最后被其他股东发现,将其告上了法庭。法院最后判决如下:吴长江因挪用资金罪判有期徒刑七年,因职务侵占罪判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总刑期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最终判决为有期徒刑十年,并没收50万元人民币,同时吴长江退赔人民币55650.23万元给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退赔人民币370万元给被害单位重庆雷士照明有限公司。
网友听说这件事之后,纷纷拍手叫好,这种企业的蛀虫就应该揪出来关到监狱里。我们都知道赚钱不容易,但是我们不能为了赚钱,就昧着良心,去做一些伤害他人的事情。一旦东窗事发,我们偷鸡摸狗赚来的钱不仅用不了,而是还得进去吃劳饭,这是非常得不偿失的。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脚踏实地地工作赚钱。
2012年5月25日,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宣称,董事长兼CEO吴长江因为个人原因辞职。吴长江同时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并无分歧。据悉,雷士照明现任非执行董事阎焱接任董事长,首席执行官一职则由张开鹏接任。 翻出当初雷士照明赴港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上面明确指出其上市保荐人包括高盛,而高盛旗下公司也是雷士照明的股东。截至雷士照明上市时,作为私募股权投资者的软银赛富、高盛分别拥有30.73%和9.39%的股份,而软银赛富当时的股份已经超过了吴长江持有的29.33%股份,是第一大股东。2011年年报显示,软银赛富持有雷士照明18.33%股权,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业内人士大多认为,吴长江此次辞职是对前述股权结构和控制权的抗争。港交所最新资料显示,吴长江于2012年5月11日,场内增持公司好仓200万股,耗资532万港元,成交均价2.66港元。变动后吴长江持股6.3亿股,持股占比达19.95%,但仍与两家投行的股权存在不小的差距。事实上,这已是吴长江二次离开雷士———2005年雷士照明曾爆发主导权之争,吴长江一招“以退为进”在经销商的力保下取得公司控制权。业界猜测,吴长江依然会像第一次那样再雷士。公开辞职后,吴长江连发两条微博,就辞职一事进行了应。他表示:“由于我近期身心疲惫,想休整一段时间,所以辞职”,并称“等我调整一段时间,我依然会来的,我为雷士倾注了毕生的心血,我不会也永远不会放弃。” 雷士照明23日晚公告,该公司创始人、现任CEO吴长江已于6月21日的股东大会上当选执行董事。这意味着,吴长江经历过去一年的波折,正式重返雷士董事会。 1965年,吴长江出生在重庆铜梁农村。1985年,由于高考发挥失常,这位四川省优秀学生干部,与心仪的清华大学失之交臂,被西北工业大学录取,学的是飞机制造。毕业后吴长江被分配到陕西汉中航空公司,有了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1992年,就在即将被提拔为副处长的前夕,他选择了辞职,怀揣“老板梦”,只身来到深圳。开始时,他在一家台资企业做保安。但他知道,这绝不是自己南下的追求。四五个月后,他来到番禺,进入一家港资灯饰企业打工。几经磨炼,他总结出“老板定律”:首先要能吃苦;其次是胆子大,有风险意识;第三是具有商业意识。他发现自己以上条件都具备,另外,自己读的书比许多老板多得多。10个月后的一天,吴长江的存折上有了1.5万元。他径直来到老板面前,告诉他自己要辞职办厂。1994年,总资本10万元、股东6人的惠州明辉电器公司成立了,由吴长江全面负责。公司的第一张订单让吴长江记忆犹新。一个香港客商要2万只变压器,要求两周内交货。熟悉这一行的都清楚,单是开一个模具就要1个月,但吴长江毫不犹豫地接了单。一周时间画图、开模,10多人连续干了几个通宵,最终交了订单。这笔生意赚了20多万元。这一年,6个股东每人分了3.8万元。 一年后,吴长江完成了最初的资本积累。1998年底,吴长江联合两个高中同学凑齐100万元,成立了惠州雷士照明有限公司。当时,飞利浦、欧司朗、松下等跨国照明行业巨头已进入中国,在珠三角一带的照明企业已超过3000家,“雷士”在“内忧外患”中坚定地扬帆起航。“渠道、诚信、品牌”是“雷士”亟待攻克的三大难题。可吴长江首先解决的却是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先定目标,再建工厂,营销未动,战略先行”——这是“雷士”创立之初谈及最多的16个字,也是“雷士”一贯的作法。2000年,一批已经卖出的价值200多万元的产品发现了质量问题。是召产品还是夹着皮包走人?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刻,吴长江选择了迄今为止最为重要的决策:召全部问题产品。有职工提出把雷士商标抹去后再销售,被他断然否决。“雷士”以净损失200多万元的代价,创立了在照明行业率先实行的产品召制度,从而赢得了市场信誉。当年年底,“雷士”的销售额达到了7000万元。销售额在不断地增长,吴长江又决定在行业内第一个推行专卖店模式。“雷士刚起步,产品连半壁墙壁都摆不满,开什么专卖店?”很多人不理解。但吴长江坚持了自己的想法。2000年7月,第一家专卖店在沈阳开张。一年之后,这样的店已经有了十几家,经销商反映挂了牌子的店要比不挂牌子的店销售好得多。渐渐的,有经销商主动找上门要求加盟。 2005年,在市场上迅猛崛起的“雷士”,企业内部却经历了一场大多数民营企业所共同经历的“地震”。三个股东之间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其他两个股东认为,前几年一直在投入,现在赚钱了应该分红;而吴长江认为,企业做得还不够大,赚来的钱应再投入。双方互不让步,股东之间最后摊牌。由于对方占有55%的股份,吴长江只有45%的股份,虽然对方并不参与管理,但为了平衡关系,吴长江让出了董事长的位置。他被要求领走8000万元后彻底退出“雷士”。然而,就在吴长江签订协议退出后的第3天,事情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吴长江刚离开惠州,就接到了一位供应商的电话,要他赶紧公司。一到惠州,他就被直接带到了公司大会议厅。厅内,全国各地200多个供应商和经销商,还有公司的中高层干部,黑压压地挤满了屋子,另两个股东被围在中间。现场还挂起了“雷士战略研讨会”的横幅。最后大家决定举手表决吴长江的去留,结果是全票通过他留下。另两个股东表示退出。由供应商、经销商“反水”,决定一个企业高层的人事变动,这开创了企业发展史的先河,惊叹业界。“事到万难需放胆,境当逆处仍从容。”吴长江始终秉承着重庆人的性格。“公司地震”后,“雷士”反倒迎来了更辉煌的业绩。2006年,“雷士”销售收入达到15亿元,不但在惠州建立了工业园区,还在重庆万州、山东临沂分别斥资数亿元,打造西南、华北地区最大的照明基地。“雷士”的异军突起,不但赢得了菲利浦的尊敬,而且让高盛、软银等跨国投资公司闻讯而来,凭借国际投资背景,“雷士”一跃成为国内最具国际化潜质的中国照明企业。 照名创业者和风投争端风波 江步入资本局:第一阶段1998年底,吴长江出资45万元,他的另外两位同学杜刚与胡永宏各出资27.5万元,以100万元的注册资本在惠州创立了雷士照明。从股权结构看,吴长江占比45%,另两人55%。做大后,这赚的钱怎么用,几个人的看法就不一样。2005年董事会上大吵了一架后,决定分家。方案是:企业作价2.4亿元,自己从企业拿走8000万元,作为交换,自己的企业拥有的股权归其他两位股东所有。胡、杜欣然同意,随即签署协议。后来胡杜二人各拿8000万元离开。第二阶段 从胡、杜离开到IPO上市胡、杜两人离开,也让雷士资金一下处于短缺之中,吴求助于柳传志,邀请联想入股雷士,在柳的联系下,与联想控股有合作关系的叶志如通过正日公司借款给雷士200万美元,并在后来“债转股”。2008年,为增强技术能力,以现金+股票的方式收购了世通投资有限公司。由于现金不足,再次融资。在该次融资中,高盛与软银赛富联合向雷士照明投入4656万美元,其中高盛出资3656万美元、软银赛富出资1000万美元。此时,第一大股东变成了软银,吴跌为第二大,而高盛第三。第三阶段 长江败走2011年7月21日,雷士引进法国施耐德电气作为策略性股东,由软银赛富、高盛联合吴长江等六大股东,以4.42港元/股的价格,共同向施耐德转让2.88亿股股票。施耐德耗资12.75亿港元,股份占比9.22%,成为雷士照明第三大股东。2012年5月25日,吴长江被毫无征兆地“因个人原因”而辞去了雷士照明一切职务,而接替他出任董事长的则是软银赛富的阎焱,接替他出任CEO的则是来自于施耐德并在施耐德工作了16年的张开鹏。风波转折 吴长江或很快将归雷士董事会沸沸扬扬的雷士内讧迎来转机,三大股东停止隔空喊话,当面会谈。记者昨日独家获悉,雷士照明原创始人吴长江已答应“阎三点”,很快将归雷士董事会。 1998年底,吴长江创立雷士照明,提出并充分实践“创世界品牌,争行业第一”的经营理念,在行业率先导入品牌专卖模式和运营中心模式,先后领导了中国照明行业的“品牌革命”和“渠道革命”。职务罢免8月8日,雷士照明发布公告称,董事会通过决议罢免吴长江的首席执行官(CEO)职务,由董事长王冬雷接替。王冬雷表示,吴长江涉嫌为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进行利益输送,同时,他嗜赌成性,欠下4亿元的赌债。
虽然他是创始人,可是自他成立公司后,公司和他个人就是相互独立的 ,公司的财产和他个人的财产也是相互独立的。没收50万元没收的是个人财产,退赔370万元是将原本属于公司的370万元财产退还给公司。关于被挪用的9亿元,判处了其挪用资金罪,后边的14年有期徒刑和没收财产、退赔370万元都是国家对他挪用资金的处理后果。
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因犯了挪用资产,职务侵占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事情的经过是什么样的呢?
一直以来吴长江由于经营理念和个人霸道总裁的缘故与公司的股东王冬雷都有一些矛盾,最后越演越烈,王冬雷将吴长江涉赌,追债的录音告诉了媒体,还用邮件的方式告诉员工吴长江涉嫌私下对公司品牌授权涉嫌利益输送,侵占挪用,诈骗公司资金等最后通过董事会罢免了吴长江的职务,吴长江对此表示不满,不愿意交出公章和营业执照,双方大大出手,最后吴长江被调查因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的罪名被刑事拘留。
吴长江最后作出了什么判决呢?
1、吴长江因挪用资金罪判有期徒刑七年,因职务侵占罪判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总刑期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最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没收50万元人民币。
2、吴长江退赔人民币55650.23万元给被害单位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退赔人民币370万元给被害单位重庆雷士照明有限公司。
我如何看待这个事情的呢?
首先我认为吴长江个人作风有问题,首先在吴长江创业前期他找来了两个高中同学作为股东,但是由于经营理念不合,吴长江被迫出局,没过多久,吴长江又被经销商推举重公司,又和股东之一闫炎在用人和经营理念上有着不同的看法,由于吴长江的独断专行,最后二人撕破脸。但吴长江最后因为受恩于王冬雷,王冬雷最后保住了吴长江的位置,然而最后他又和王冬雷产生了矛盾,吴长江不重视董事会决议,收购企业,撤销元老先斩后奏等各种行为都惹怒了王冬雷,最后还和王冬雷大大出手。通过两人的资本较量最后吴长江被拘留判刑,从吴长江的种种经历来讲,我认为吴长江的个人作风是有问题的,他不善于听从他人的意见,独断专行,才导致了他如今的下场,因此如今走到这一步也是一个必然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