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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退出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原承租的公有住房须退交原产权单位。无法退交原产权单位的,应交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接管。
首先,西安市的经济适用房需要在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才能上市交易。其次,在交易的时候要比普通商品房多交15%的土地收益金,将经济适用房变成普通商品房性质。目前,西安市二手房过户费用如下:1、交易手续费:(1)住宅6元/平米;(2)非住宅10元/平米;(3)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3元/平米。2、土地收益金:房改房按房屋成交价格的1%征收;经济适用房按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分相应价款15%征收;安居工程房按成交价格的2%征收。3、登记费:(1)住宅:80元/套;(2)非住宅:550元/宗。4、核档费:私产50元/证;单位产100元/证。5、营业税:根据财税【2011】12号文件规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对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6、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此所得为财产转让所得,由卖方缴纳。计算公式:财产转让所得20%(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产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印花税)7、契税:缴纳比例为3%。根据契税政策规定,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此优惠政策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可以申请,因为申请条件对社保没有要求。
但是目前已经不能申请了,根据《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2019年7月1日起,全面停止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以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航空基地、沣东新城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受理。在此之前已受理的,仍按原标准、原程序进行审核。
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可自主选择购买存量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中的一种。已取得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可自主选择购买存量限价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中的一种。
轮候库的建立:
(一)2016年1月1日后,取得市本级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且未实际保障(未购买保障房)的家庭,纳入轮候范围。
(二)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按照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批准(备案)时间,对取得购房资格的家庭进行排序,分别建立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库。
(三)列入经济适用住房轮候库的家庭,可购买存量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或共有产权住房之一。列入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库的家庭,可购买存量限价商品房或共有产权住房。列入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库的家庭,在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时予以优先。
经济适用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因此在交易过程中有诸多的限制,那么在西安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进行交易呢?2017年5月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退出管理实施细则》,如有经济适用房交易交易需求的居民可以按照规定来判断出售或购买资格。
一、什么样的经济适用房才能进行交易?
根据《细则》的内容,只有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才能进行上市交易。而取得完全产权需要满足几个条件: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
2、按规定补缴土地收益等差价款。
3、申请人为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权利人,且经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
4、无法规、规章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不得受理其取得住房完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申请的情形。
5、按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设定抵押的,还须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二、需要缴纳多少差价?
差价款缴纳标准为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5%,计算公式为:应缴差价款=(房屋建筑面积-按商品房价格购买的建筑面积)×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合同单价×15%。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同意,购房人在补交差价款后,可取得完全产权并退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房屋登记簿中取消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屋性质记载,重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购房人在补交差价款后,也可上市交易,不动产登记部门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交易相关程序,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相关税费按规定缴纳。
三、取得完全产权流程是什么?
(一)提出申请。申请人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身份证明、全额购房发票、购房证等材料。
(二)受理审核。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本细则规定受理审核,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经济适用住房差价款缴纳通知书,载明应缴差价款金额、指定银行账户和缴款期限等信息;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驳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准予批复。申请人在缴款期限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差价款后,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缴款凭证。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准予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的批复。申请人未在缴款期限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差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
(四)变更转移。申请人持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批复、差价款缴纳凭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或转移登记手续。
在细则中还有更多关于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其他规定。附《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退出管理实施细则》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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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答发布于2017-06-0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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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留着吧,经适房,在手里放5年再卖,绝对升值,实在不想要的话先私下交易签个合同,5年后再过户也行,不过这样价格肯定会低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