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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供暖标准(北京供暖标准价格)

更新时间:2025-05-10 15:57:30 阅读量:3

本文目录

  • 北京市供暖温度规定
  • 北京市供暖室内温度要达到多少

北京市供暖温度规定

北京市供暖温度规定是18度。根据相关规定,在供热期内,居民用热户安装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应当不低于18摄氏度,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用热户室温低于标准温度2℃(含2℃)以内的,退还比例为10%;低于标准温度2℃(不含2℃)-6℃(含6℃)之间的,退还比例为50%;低于标准温度超过6℃的,退还比例为100%。供热单位应退还用热户相应部位、相应天数、相应比例的采暖费。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规定,采暖期内,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住宅用户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温度要求,但因突发事件或者用户责任影响正常供热采暖的除外。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况下,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或经过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上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8℃,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下、-9℃以上(含)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6℃。《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本市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等实际情况调整采暖期时间。采暖期内,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住宅用户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温度要求,但因突发事件或者用户责任影响正常供热采暖的除外。用户对采暖期时间、采暖温度有特殊要求的,可以与供热单位另行约定。

北京市供暖室内温度要达到多少

北京市供暖室内温度在正常天气情况下(零下7.6℃以上),对于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范围要求的住宅或经过建筑维护结构和供暖系统改造的住宅,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当出现极端严寒天气、供热设施故障等突发情况,政府启动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时,可能会出现温度不达标的情况。即室外日平均气温低于-9℃的,导致采暖用户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供热单位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室外日平均气温低于-9℃的,导致采暖用户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供热单位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禁止实施下列危害供热安全的行为: 1、在规定的地下热力管道安全间距范围内修筑建筑物、构筑物; 2、在规定的地下热力管道安全间距范围内堆放物品,或者进行挖掘、取土、钻探、打桩、埋杆、栽植深根性植物和爆破作业; 3、向供热管沟内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堵塞物品及雨水、污水、工业废液、垃圾;4、擅自接入供热管网; 5、擅自在室内采暖系统上安装危害系统安全的设备。【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第五条 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热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暖温度不应低于18 C.注1:正常天气条件指各地建筑物供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具体依据GB 50736- -2012 中附录A“室外空气计算温度”的规定执行。室外日平均气温以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注2:可自主设定、调节室内温度的除外。注3:已实行热计量计费的热用户按已签订的供热合同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