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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北京公务员可以买经济适用房吗)

更新时间:2025-05-10 23:52:41 阅读量:4

本文目录

  • 北京市申请经济适用房有哪些条件
  • 北京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申请条件
  • 北京二类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
  • 北京市申请经济适用房都需要什么条件
  •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2
  •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 北京申请个人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什么

北京市申请经济适用房有哪些条件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x0d\x0a\x0d\x0a(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x0d\x0a(2)已婚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x0d\x0a(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x0d\x0a(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x0d\x0a\x0d\x0a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x0d\x0a\x0d\x0a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x0d\x0a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x0d\x0a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x0d\x0a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x0d\x0a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x0d\x0a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x0d\x0a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x0d\x0a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北京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申请条件

“两限”房申请条件来源: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日期:2008-04-21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市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限价商品住房供需情况,对单身申请人年龄实行动态管理。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须符合以下规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家庭人口家庭年收入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家庭总资产净值3人及以下8.8万元及以下15平方米及以下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11.6万元及以下15平方米及以下76万元及以下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设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和住房价格等因素组织确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家庭住房是指家庭全部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家庭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和储蓄存款利息等财产性收入。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只能购买1套限价商品住房,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成员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准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居民收入、住房及房价等情况对准入标准进行调整并公布。各远郊区县可参照本通知,结合各区县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准入标准。

北京二类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

二类经济适用房,一般是指迁性质或康居、安居性质的房屋,在房产证上房屋性质处会标示“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北京二类经济适用房,指的是迁性质或康居安居性质的房屋,在房产证上房屋性质处会标示“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这类房屋上市交易不受是否满五年限制,其契税、个税、增值税与商品房一致,但购买北京二类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需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3%缴纳土地出让金。二类经济适用房指的是迁房、单位集资建房等。房本未满五年也可以交易,交易是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合同价的3%交易一次以后,房本性质变更为商品房。二类经济适用房“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产类型,这类房产大多为“拆迁安置”类房产或者“迁房”,他们只是产权证标注为经济适用房,行政管理上比照经济适用房。二类经济适用房不受经济适用房5年的限制,只要取得产权证就可以上市交易,除了按照商品房税费标准以外,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北京市申请经济适用房都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1.老人、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优抚对象和承租危房等住房困难的家庭,可优先配售。

2.老人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

3.重残人员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经残联鉴定为重度残疾的人员。

4.患有大病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过以下手术,具体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上述病种,需要出示医疗机构的证明。

5.承租危房的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承租的住房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2

一、2022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1、2022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1)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其中,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2)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27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4万元及以下。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6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7万元及以下。2、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二、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是什么1、提出申请。持如《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用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2、街道办初审。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对经初审符合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在社区进行公示,录入、扫描资料进住房保障系统;3、区级审核。区房产管理部门通过住房保障系统,对申请家庭申报的租住公房情况进行审核。民政部门对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审核;4、市级审核。市房产管理部门通过住房保障系统,对申请家庭自有产权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5、资格确认。经各部门审核符合保障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最终确认申请家庭申购资格,出具资格认定通知单。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北京3人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须不超45,300元,同时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以下。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二、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购流程1.领取北京经济适用房认购申请表2.填写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表3.核定申请经济适用房总额4.北京经济适用房登记备案5.等候北京经济适用房名单公示《北京经济适用房政策及管理规定》九、受助对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9.1.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9.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次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十、申购、选房、出售程序:10.1.1.申请:申请家庭应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核定表X以下简称《核定表》,《核定表》按统一格式印制,见样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10.2.1.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人户分高家庭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10.2.2.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家庭交报的材料后,应当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材料的次日起计算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10.3.1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建委。10.4.1.公示:调整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初审和复审公示期限,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初审公示和复审公示期限各为5天租住房初审公示期限为10天,复审公示期限为5天。10.5.1.备案:市建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由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建委予以备案。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市、区县共享的住房需求档案。

北京申请个人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扩展资料: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第九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供应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