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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对滞纳金的数额有具体规定。即对于行政处罚中的滞纳金,最高不超过行政处罚的本金数额。
2、对于民事合同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最高不能超过违约损失数额的30%,超过30%的,即为过分高于所遭受的损失,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二、暖气费滞纳金收费标准
1、滞纳金=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的税款乘滞纳天数乘0.05%。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简单讲,就是从滞纳那天开始,算到缴纳那天,每天按税款的万分之五征收。
2、晚交六个月要加收滞纳金90%。
晚交五个月加收滞纳金75%。
晚缴费四个月加收滞纳金60%。
以上就是暖气费滞纳金怎么收取的相关内容,对于市民们的不自觉行为,政府也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惩罚,若还是以包容的方式让他们拖欠,那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大,所以相应的机构收取暖气费滞纳金是合法的行为,并且收取的金额应该不超过应该缴纳的暖气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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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对暖气费滞纳金的收取标准进行明文规定,一般来说各个地区会出台各自的规章政策。以黑龙江为例,对用户逾期不交暖气费的,供热单位会发出催缴通知,如果用户受到通知后15日依然不缴纳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用户拒不交纳热费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供热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供热单位未向用户公示《供热许可证》的,用户可以拒绝交纳热费,并向供热主管部门举报暖气费滞纳金收费标准如下:1、滞纳金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的税款滞纳天数0.0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简单讲,就是从滞纳那天开始,算到缴纳那天,每天按税款的万分之五征收。2、晚交六个月要加收滞纳金90%;晚交五个月加收滞纳金75%;晚缴费四个月加收滞纳金60%。需要注意各地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具体数额建议您咨询当地物价局或者热力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简单讲,就是从滞纳那天开始,算到缴纳那天,每天按税款的万分之五征收。晚交六个月要加收滞纳金90%;晚交五个月加收滞纳金75%;晚缴费四个月加收滞纳金60%。需要注意各地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具体数额建议您咨询当地物价局或者热力公司。
取暖费晚交有滞纳金。取暖费滞纳金的收费计算如下:1、晚交六个月要加收滞纳金百分之九十;2、晚交五个月加收滞纳金百分之七十五;3、晚缴费四个月加收滞纳金百分之六十;4、法律对滞纳金的数额有具体规定。即对于行政处罚中的滞纳金,最高不超过行政处罚的本金数额;5、对于民事合同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最高不能超过违约损失数额的百分之三十,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即为过分高于所遭受的损失,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第三十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暖气费交了一大半为什么还有滞纳金,因为供暖企业收取暖费是一次性收够本供暖季的费用,收到的费用要用于购买燃料等物资,没有充足的资金必须要向银行代款会产生利息,这利息等必须要用户承担。
【法律分析】:1、对于行政处罚中的滞纳金,最高不超过行政处罚的本金数额。2、对于民事合同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最高不能超过违约损失数额的30%,超过30%的,即为过分高于所遭受的损失,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二、暖气费滞纳金收费标准: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简单讲,就是从滞纳那天开始,算到缴纳那天,每天按税款的万分之五征收。2、晚交六个月要加收滞纳金90%晚交五个月加收滞纳金75%晚缴费四个月加收滞纳金6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取暖费晚交几天一般是不可以的,会收取滞纳金。 用户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的约定在采暖期开始前及时足额交纳热费。用户与供热企业未签订供用热合同,但已形成事实供用热关系的,用户应当按照规定交纳热费。用户逾期未交纳热费的,供热企业应当书面催告。供热设施具备分户控制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供热企业可以对其供热管道进行隔断处理,隔断和恢复费用由供热企业承担。供热设施不具备分户控制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对用热设施进行隔断处理。用户可以自行隔断处理,也可以委托供热企业实施,隔断和恢复费用由用户承担。《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城市供热价格(以下简称热价)是指城市热力企业(单位)通过一定的供热设施将热量供给用户的价格。第五条 热价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由省(区、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热价定价机关)制定。第六条 城市供热价格分为热力出厂价格、管网输送价格和热力销售价格。热力出厂价格是指热源生产企业向热力输送企业销售热力的价格;管网输送价格是指热力输送企业输送热力的价格;热力销售价格是指向终端用户销售热力的价格。第八条 城市供热价格由供热成本、税金和利润构成。(一)供热成本包括供热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供热生产成本是指供热过程中发生的燃料费、电费、水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工资以及其它应当计入供热成本的直接费用;供热期间费用是指组织和管理供热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二)税金是指热力企业(单位)生产供应热力应当缴纳的税金。(三)利润是指热力企业(单位)应当取得的合理收益。现阶段按成本利润率核定,逐步过渡到按净资产收益率核定。
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很多友友购房都是做投资用,所以呢每每冬季供暖的时候,由于房屋闲置不住人所以很多人不交取暖费,但是如果不交取暖费会被收取滞纳金,下面我就和大家一起看看暖气费多久不交有滞纳金 。
看地方的规定吧,不过就以往的数据来看供暖费缴纳最晚不超过12月31日。用热户逾期未交供热费的,将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日违约金额最高不超过以面积计费方式计算的供热费的2‰;未签订合同的,日违约金额为以面积计费方式计算的供热费的2‰。供热单位对逾期未交费用热户停热的,停热期间仅按停热天数收取热能损耗补偿费,违约金不再累计。
以各省市的额规定为准。
暖气费多久不交有滞纳金是很多友友关注的,就以往的数据看如果不能按照规定的缴纳供暖费,将按日收取滞纳金。所以一定要按时交费,防止缴纳的滞纳金多就不太划算了,当然国家对于交纳时间也都是有规定要求的,不过楼主要看一下你所在城市,可能每个城市对于较长时间都会有一些差别,如果迟到一天,那正常情况下是要交纳1%的滞纳金如果长时间不交纳,那会将燃气给断掉,整个冬天就会很寒冷。
供暖滞纳金怎么收费是很多友友再交供暖费的时候一定会问到的,据悉滞纳金的收取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的税款滞纳天数0.05%简单讲,就是从滞纳那天开始,算到缴纳那天,每天按税款的万分之五征收,这样核下来就是从滞纳那天开始,算到缴纳那天,每天按税款的万分之五征收。
法律分析:晚交取暖费有滞纳金的。
1.供热用户拒不缴纳供热费用,物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按照每日累计收取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拒不缴纳的,经市物业管理机关批准,可以暂停供热。
2.不需要供暖的供暖用户,不申请拆除、锁闭、不支付供暖费用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3.暖气的使用在生活中很常见,它让寒冷的冬季变得舒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