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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留下的使用权房子继承的方法有哪些1、父母留下的使用权房子继承的方法如下:(1)父辈或祖辈在过世前,先按照政策将使用权房买下,变成已购公房,已购公房属于私有财产,在死者过世后,即可由其子女或亲属继承;(2)死者的子女或亲属与房管局协商一致,变更公房承租人,然后将该房屋买下。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使用权房子继承流程是什么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使用权房屋一般不能继承,因为使用权不属于遗产范围内的财产性权利。但是被继承人去世后,与其共同生活一年以上的近亲属,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第七百三十二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不能直接继承。但是,通过间接操作的方法,仍然有两条途径可以实现使用权房的间接继承:第一种方法是,父辈或祖辈在过世前,先按照政策将使用权房买下,变成已购公房,已购公房属于私有财产,在死者过世后,即可由其子女或亲属继承。第二种方法是,死者的子女或亲属与房管局协商一致,变更公房承租人,然后将该房屋买下。按照第二种方法操作时,通常要求在该房屋内有常住的户口。【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使用权房的继承和商品房的继承不同,且使用权房不能直接继承。使用权房一般有以下的2种继承方法:1、父辈或祖辈在过世前,先按政策买下使用权房,变成已购公房,已购公房属于私有财产,在死者过世后,就可让其子女或亲属继承;2、死者的子女或亲属和房管局协商一致,变更公房承租人,然后买下该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使用权房的继承和商品房的继承手续不一样,且使用权房不能直接继承。使用权房通常可以通过以下的2种方法继承:
1、父辈或祖辈在过世前,先按政策买下使用权房,变成已购公房,已购公房属于私有财产,在死者过世后,就可让其子女或亲属继承;
2、死者的孩子或亲属,和房管局协商一致,变更公房承租人,买下该房屋。
使用权房注意事项:
1、在购买使用权房时一定要问清产权归属,在过户时应当要求公房的原承租人亲自到房地局交易大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修改户主姓名,不得委托办理。另外由于使用权房的“房本”没有防伪标志,即使正规租赁合同的盖章也特别简单,因此购房者应与原单位确认,以防“房本”造假。
2、房屋置换合同签订以后,现任房主将拥有原房主对使用权房拥有的权利,意味着如果房产置换后使用权房拆迁,新房主将成为补偿款的受益人。因此房产置换前,新老房主、尤其是老房主要考虑清楚是否已经放弃未来获得拆迁补偿款的权利,以防日后追悔莫及。
3、使用权的房子按使用面积计算,客户一定要对照房本的面积来计算。一般房屋产权证上的面积为建筑面积,但是使用权的房子一般按照使用面积计算,在具体交易的时候可以进行实际测量。
4、不论购买还是置换使用权房,都一定要核实清楚之前的各项费用,如房租(物业费)、供暖费等是否缴交清楚,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5、购买使用权房要更加注意防范资金风险。因为产权关系相比更复杂,权属能否转移也留有更多的潜在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是不可以继承的,只能办理使用权转让。具体而言,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没有所有权,因此在办理继承的时候就缺少了权属,法律的规定是承租人去世后,与原承租人共同生活一年以上的近亲属,可以要求变更承租人,继续履行原公房租赁合同,变更承租人一般要求共居人的户口在该公房内。因此是不可以办理继承的,只能通过合同重新订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法律分析: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使用权房不能直接继承。但是,通过间接操作的方法,仍然有两条途径可以实现使用权房的间接继承:一、父辈或祖辈在过世前,先按照政策将使用权房买下,变成已购公房,已购公房属于私有财产,在死者过世后,即可由其子女或亲属继承。二、死者的子女或亲属与房管局协商一致,变更公房承租人,然后将该房屋买下。按照第二种方法操作时,通常要求在该房屋内有常住的户口。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