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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经济适用房跟商品房区别(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更新时间:2025-05-10 19:50:52 阅读量:1920

本文目录

  • 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在哪
  • 商品房和经适房有哪些区别
  •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有什么区别
  • 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 “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区别: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所以如果你的户口在本市或者中心居住,并且已经享受过政府补贴购买经济适用房,那么还享受不到该地方经济适用房申请了。而经济适用房就是你拥有该地面积大小各种功能,然后才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适用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的价格相对于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比较实惠,能够适应中低等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经济适用房是无行政划分,即中低收入家庭所采取的低收入家庭包括:复建部门:人均月收入3600元及以下、无房户、危房户、广告牌、军转房等。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人只能为某项权利人(包含单身人群)向政府购买。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在哪

那个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重要区别在什么地方呢,另外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价位大概能差多少。需要注意几点事项呢?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 实用效果。 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折让费、 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1%一3%的管理费。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 成本价由 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 贷款利息、5%以内的利润)构成。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 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并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最大的区别有: 1、土地是划拨而非转让,所以经济适用房买到的时候没有土地使用权; 2、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套型都有国家严格的规定; 3、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必须满足国家相应的规定,也就是人均居住面积和家庭人均收入必须达到当地的相应标准; 4、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开发商不能随意定价、调价; 5、经济适用房在不同地区在转让中有不同规定,一般都是在一定年限中不允许转让; 6、经济适用房在转让中需向国家补缴土地出让金。个人认为经济适用房的价格 会比 商品房的价格会比较便宜,但是商品房的质量会比经济适用房的好,看你自己怎么选择了。如果资金 够的话 可以选择商品房优惠会 比较多。

商品房和经适房有哪些区别

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区别:1、经济适用房针对特殊的主体,适用范围有限,商品房适用所有主体;2、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商品房是完全产权;3、经济适用房不得自由转让,需要满5年后因特殊原因向政府交纳土地出让金后才能转让,商品房可以自由转让。【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有什么区别

一、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有什么区别1、二者的区别。定价原则不同。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定价,商品房的价格由市场决定;销售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主要是针对中低收人家庭,商品房的销售对象是不特定的;房屋再交易限制不同。经济适用房再交易所受到的限制要比商品房买卖严格;物业费不同。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标准由政府控制,商品房的物业小区管理收费则按照政府指导价,市场变化自行调节。2、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市、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二、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2、卖方明示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即卖方明确表示将不交付房屋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3、先卖后抵押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4、一房二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5、隐瞒无证售房事实的,卖房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6、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买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7、隐瞒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8、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9、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10、面积误差比超过3%,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汉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11、过分迟延交付房屋的,卖方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12、过分迟延产权过户,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卖方的原因,导致买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购房是人生中的大事,现在的房产市场上房屋种类有很多。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就是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相信大家都听说过这两种类型的房子,那么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呢?一起来跟小编看看吧。

1、产权限制不一样

商品房是开发商申请修建的,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是由政府划拨的,所以购买者拥有的是不完全产权,即使买了房也就只能拿到产权证,无法拿到土地证。如果想要出让,只能在满足购买时间达到五年,并缴纳10%的土地出让金才可以进行,商品房则没有这样的限制。

2、销售对象

商品房销售完全市场化,销售对象没有限制,只要您想买的话都可以进行购买。而经济适用房从政策上讲,主要是销售给中低收入的家庭,原则上只允许一个家庭购买一套。另外面积要有所控制。具体中低收入家庭如何确定,这个权利交给了各个城市,根据不同城市的人均收入划出中低收入的界限。

3、建设目的不同

商品房的建设目的是为了赚取收益,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土地进行开发,并且建设房屋,进行上市出售的房子,但是经济适用房却并非如此。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的目的是为了给一些经济困难的家庭提供保障,是根据国家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

4、户型面积

经济适用房的单元(套型)面积相对要比商品房的小些,它以“适用”为主。在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中规定,经济适用房的户型,应该主要以二、三居室为主。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要以建设面积适中、功能比较齐全的住房为主,而不是追求超大面积的户型。

而商品房的户型面积则开发商会根据市场需要而定位,如普通住宅和公寓住宅的多居室、复式、跃层、错层以及别墅等等,商品房的面积也从几十到几百平方米不等。

5、享有的权利

对商品房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四个方面,政府没有任何干预。买了商品房随时都可以出售出租继承赠予,只要按规定交了税费就没有任何限制。

对经济适用房政府要有一定限制,对占有、使用、处置权利,现在的政策没有限制,主要是对收益权利做了一些限制。经济适用房要出售,政府就要做一些调节。

6、设备标准

开发商为了把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提起来,在商品房的建设过程中,可以使用一些进口的高档设备。而经济适用房从政策上有着以下要求:尽量采取一些质量比较好、价格比较适中的功能设备,以降低房价。或者说本身由于市政府在价格上的限定,所以开发商一般也不会用太高档的设备。

7、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商品房的物业管理收费,政府只核定成本构成,价格标准主要靠市场调节。对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收费,政府要严格进行控制。这样对中低收入者来说,经济承受能力好一些,以避免出现“买得起房住不起房”的现象。

相信通过小编的介绍大家对于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的区别大概有了了解。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是有区别的,它们各自都有其特点,购买所需要的条件也不同。希望小编总结的这些能够为您带去帮助。

来源:网络

“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对广大购房者而言并不陌生。收入水平有限的置业者在买房前都会查看自己是否满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以节省购房开支。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对部分购房者而言都不较为理想的选择。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具体有以下几个区别:

第一,概念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以中低收入家庭为供应对象,享受税费减免政策,住房价值相对市场价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和建筑质量,“适合”居住,具有社会保障性的商品住房。而商品房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经营,完全按市场规律运作的住宅。

第二,价格

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对象是广大中低收入者,所以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售价时,既要考虑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使职工能够买得起,又要兼顾国家补助能力。因此经济适用住房售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即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由建设资本加上3%的开发建设利润确定。政府不仅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给予用地、计划、规划、建设、资金等方面的政策扶持,而且给予一定的税费减名政策,使得经济适用住房能以“适中”的价格出售。能真正适合中低收入家庭。而商品房价格却完全“随行就市”。

第三,质量

经济适用房以经济适用为出发点,突出“实惠”二字。因此,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体现适用、美观的原则,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在功能上要齐全,室内生活必需的设施要有,厅房要齐全;在面积上还要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住房水平、居民生活习贯有很大差别。以市场接受为前提,因地制宜地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标准。商品房则不然,大户型、实用性、装饰性和功能分区明确是商品房设计理念中的核心。

第四,权利

由于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国家统一划拨制,享受免征地土出让金等各种优惠措施,使得建设成本明显低于商品房。因此,经济适用房的房主只享有房屋占有权、房屋处分权、房屋使用权而不能享受房屋收益权,如将房屋上市交易,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及各种税费后才可上市,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没有此项限制。

(以上答发布于2016-12-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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