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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积分提升方法1:
交3年0.8倍社保,那么最终于先生的上海积分分值=9年常规社保27分+3年多倍社保25分+年龄分30分+全职日大专50分=132分
上海积分提升方法2:
本科学历学位90分+年龄30分+常规社保27分=147分(社保只要不断交每年都积分3分,积分老师这边按照9年社保预估)
1、年龄低于43岁:30分
2、大专学历:50分
3、本科学历:60分
4、本科学历有学位:90分
5、中级职称:100分
6、缴满一年社保积3分
7、4年累计36个月0.8倍社保基数:25分(额外)
8、年累计36个月1倍社保基数:50分(额外)
其中基础指标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年龄分、学历分、技能分和职称分以及社保缴纳的年限分等。
法律分析: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积120分;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居住证》总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
法律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第七条 加分指标包括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一)创业人才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积120分。
创业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20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2.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3.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的,积100分。
4.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第十二条 《居住证》总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
通过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分析,其实可以从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和加分指标三方面进行积分。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上海居住证积分即可达标
1.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
2.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3.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最高120分;
4.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法律分析:不同的学历会有不同的计算方式,第一种:学历积分,如果是专科学历:专科50+紧缺专业30+年龄30+4年社保12=120分所有的积分方式都要加上年龄分,年龄只要在43岁以下都是满分30分,紧缺专业只有大专有开设,专科50+年龄30+3年1倍社保50分(近4年有36个月交1倍社保)=120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120积分可以享受相应待遇
1.其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2.其配偶和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3.其同住子女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享受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持证人可在本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5.持证人可在本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
6.持证人可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
7.持证人可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8.持证人可在本市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9.持证人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
(执业)资格注册登记;参加各类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
10.持证人可参加本市有关评选表彰。
11.持证人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