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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需要注意下列事项:1、开发商是否有相关准证,房子是否有产权;2、避免定金陷阱;3、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买二手房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本、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2、个人身份证、房产证;3、登记申请书原件;4、房屋登记表。【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一、查询房屋权属。二、查看房屋年限。三、小心卖方一房多卖。四、关于定金。五、明确过户。六、实地探查房屋质量以及是否还在处于出租状态。【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一般房子分为房屋产权年限和土地使用年限,买房子买的是房屋的产权,是永久的,但是土地是国家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相当于租用国家的土地.二手房不同于一手房的使用年限,但是就是说不管您的房子是新的,还是二手的,房屋的产权年限不会因为交易转手而改变一、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1、需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产权证书正本,让业主给你看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你留复印件。注意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署名,如果有两个人,在签订后边的合同时就需要有两个人的名。其次,看购房时的相关凭据,比如购房票据等,作为辅助证据以初步确认房屋产权归属。2、可让中介带你到房管局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包括查房产的基本情况,抵押情况及查封情况,是否与人共享等,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个人3、那购买者千万不要忘记了解购买的房子已有多长历史、土地使用期限还有多长;有没有欠费情况,如物业管理、水、电、气费等。4、我们在掌握房屋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消费者应从多个方面对二手房价格进行评估。也可以委托信得过的中介机构或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弄清能否做二手房按揭贷款。一般情况下,银行按揭时会做保值评估,这个价格可以看出房屋的较低保值价5、要求业主过户递资料完成才给50%房款,拿到受理执,确定能拿到房产证才给全款;要求中介过户递资料完成才给50%中介费,到交完楼才给齐,或者与第三方签订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如下:1、产权要没有瑕疵,2、合同中付款条款要约定清楚,3、违约金要约定明确出售二手房的流程:1、议价:买卖双方先共同商量房屋的价格,或者在中介的居间下,对房屋进行议价。2、付订金:若买方同意以议价的价格购买房屋,须先付订金。订金是确保契约覆行,交付卖方的金钱,具有契约上的效力。订金支付后,若买方反悔,卖方有权没收订金,反之若卖方反悔,则须加倍退还。3、签约: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4、付款: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5、完税:按照规定缴纳房屋买卖所需负担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等。6、过户: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依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九条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和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
买二手房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1、产权要没有瑕疵;2、合同中付款条款要约定清楚;3、违约金要约定明确;等等。【法律依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信和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私买私卖城市私有房屋。严禁以城市私有房屋进行投机倒把活动。
【法律分析】:购买二手房要注意下面几个事项: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原房东的户口要迁出,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查看二手房情况,比如房屋质量,3、土地情况是否清晰,4、市政规划是否影响,5、物管费用是否拖欠,6、中介公司是否违规,7、合同约定是否明确双方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