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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公租房申请条件(公租房网上申请平台)

更新时间:2025-05-10 19:47:34 阅读量:3686

本文目录

  • 九江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 2022年九江公租房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
  • 公租房申请条件
  • 九江廉租房申请条件
  • 九江市公租房怎么申请

九江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九江市申请公租房需要身份证、户口簿(或就业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住房、工资等证明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报名。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分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具体程序是: (一)个人如实申请: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身份证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免费领取申请表格。 2、申请表填写完整后,凭身份证、户口簿(或就业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住房、工资等证明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报名。 (二)社区评议: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资格进行入户调查、群众评议。 (三)街道初审: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资格进行初审。 (四)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复审。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资格进行复审。 (五)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审定: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对申请人对象、家庭成员资格进行审定。 (六)张榜公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审查结果统一编号,在市政府网站、日报等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有异议者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组织调查核实。 (七)摇号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采取公开摇号方式进行。公开摇号全过程接受公证人员现场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部门和群众监督员现场监督。公租房的特点:1、保障性。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政府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2、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赁住房是由国家推动出现的,是国家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为设计的新型住房类别,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尤其是发展初期,只有在国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同时,基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特质,国家也有责任通过政策支持来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3、租赁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的核心特征,公共租赁住房是向目标群体提供适当的租赁住房来保障其住有所居。4、专业性。公共租赁住房不论是通过新建、改建、收购,还是通过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的房源,都不是为了自住,而是专业用于出租的。法律依据:《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申请条件。 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二)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以下,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三)申请人为辖区内城镇居民,或者申请人在就业地劳动关系稳定即已签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或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四)申请人及家庭在所在城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选定一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能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建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工业园区用工单位和园区就业人员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由建设管理单位参照本办法制定。

2022年九江公租房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

法律分析:2022年九江公租房申请:

一、网上申报

通过“九江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在线报名平台”进行注册报名,如实填写相关资料,确认无误提交后完成网上申报

二、申报审核

市住房保障部门以短信形式、分期分批通知已完成网上申报的人员进行审核

三、下载表格

接到审核通知短信的申请人下载打印一系列表格,携带前往有关部门开具有关证明材料:

1.在线打印《九江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表》

2.通过在线报名平台“表格下载”栏,下载打印《入户调查情况表》、《群众评议情况表》、《户籍及居住证明粘贴表》、《就业、创业证明和民政部门、特殊人员证明粘贴表》、《住房及资助住房情况证明粘贴表》、《诚信承诺书》等表格

四、交材料给所在地街道办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申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受理

五、街道办审查材料

街道办事处受理材料时进行必要审查,并与在线平台填报资料核对符合条件的打印受理单,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或开具不予受理通知单

六、联合审查材料

市住房保障部门联合各区、街道进行联合审查,联审符合条件的进入公示环节,不符合条件的,发街道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或开具不予受理通知单

七、公示申请对象

联审合格的申请对象,按照“五四三”程序,逐级进行公示,各级公示期均为7天

八、发放证明

经市级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成立的,发放住房保障证明,住房保障证明可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需进行年审

九、等待房源

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保障房小区建设情况,发布待分配房源信息,并短信通知所有住房保障资格有效人员

十、选房填报

申请人接短信后,通过“九江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在线报名平台”进行分配意愿填报;

十一、正式配租

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个人意愿,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第十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

第二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

第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

公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1 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 城区 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有稳定工作是指: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 劳动合同 ,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 住房公积金 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温馨提示】以上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九江廉租房申请条件

九江廉租房申请条件如下: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15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九江市公租房怎么申请

根据当地的规定,需要的证件是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申请办法确定需要提供证件。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三类城市中低收入家庭配租: 一:是现有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简称“三房“)轮候家庭,轮候家庭可直接到原申请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二:是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也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三:是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具体申请办法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