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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0混凝土:
32.5级水泥:砂:石:水=550:631:1138:210。
C30以上混凝土水泥一般采用42.5级。C35混凝土:
42.5级水泥:砂:石:水=466:683:1179:210。
扩展资料:
自密实混凝土配合比的试配、调整与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试配时应采用工程实际使用的原材料,每盘混凝土的最小搅拌量不宜小于25L。
2、试配时,首先应进行试拌,先检查拌合物自密实性能必控指标,再检查拌合物自密实性能可选指标。
当试拌得出的拌合物自密实性能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在水胶比不变、胶凝材料用量和外加剂用量合理的原则下调整胶凝材料用量、外加剂用量或砂的体积分数等,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应根据试拌结果提出混凝土强度试验用的基准配合比。
3、混凝土强度试验时至少应采用三个不同的配合比。当采用不同的配合比时,其中一个应为本规程第5.2.2条中第2款确定的基准配合比,另外两个配合比的水胶比宜较基准配合比分别增加和减少0.02;用水量与基准配合比相同,砂的体积分数可分别增加或减少1%。
4、制作混凝土强度试验试件时,应验证拌合物自密实性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并以该结果代表相应配合比的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指标。
5、混凝土强度试验时每种配合比至少应制作一组试件,标准养护到28d或设计要求的龄期时试压,也可同时多制作几组试件,按《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 15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用于配合比调整,但最终应满足标准养护28d或设计规定龄期的强度要求。
6、应根据试配结果对基准配合比进行调整。
7、对于应用条件特殊的工程,宜采用确定的配合比进行模拟试验,以检验所设计的配合比是否满足工程应用条件。
配合比合适与否 不是我们说了算的关键是你要通过实验看合易性--强度感觉25%减水率再用195的水的话--注意泌水
自密实混凝土作为一种特殊的混凝土,对拌合物的工作性有严格的要求,设计配合比时应首先考虑这一特殊要求。为此,在原材料选择上增加了高效减水剂和矿物掺合料,它们因为其减水增塑、改善泌水等多种作用已经成为自密实混凝土中不可缺少的第五、六组分。同时,把混凝土掺合物看作由固液两相组成的三层混合体系,即由粗骨料和砂浆,砂和胶凝材料净浆,胶凝材料粉体和水固液两相组成。液相比固相更容易流动,固液两相之间的比例对拌合物的工作性起决定作用。因此,在混凝土的三层体系中,粗骨料在混凝土中的体积含量,砂在砂浆中的体积含量以及胶凝材料粉体在净浆中的体积含量将是决定拌合物工作性的三个重要参数。另外,由于自密实混凝1参数法设计思路混凝土是由水、胶凝材料和粗细骨料等多种原材料组成的混合物,各种材料组分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共同决定着混凝土的各项性能,其绝对体积符合累加原理。因此,在进行配合比设计时,可以定义若干参数作为不同原材料对混凝土性能的不同料粉体中的质量含量也是一个重要参数。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了新的自密实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方法。其中共涉及四个参数:粗骨料系数α用于计算石子用量;砂拨开系数β用于计算砂用量;掺合料系数和水胶比W/B反映了胶凝材料净浆的组成,通过联立方程可以得到水和各种胶凝材料的具体用量。高效减水剂的用量视拌合物的工作性要求土通常采用大量矿物掺合料,而不同种类的矿物掺合料对混凝土的流动性、强度及耐久性有不同影响,因此,掺合料在胶凝材而定,不参与配合比计算。在这四个参数中,α、β分别体现了粗、细骨料对于混凝土性能的不同影响,它们同时还决定了砂率值、浆骨比和砂在砂浆中的体积含量,这就比单独使用上面三个参数意义更丰富,控制作用更强。选定α、β的值后可以直接计算出粗细骨料的用量。在国内以往的自密实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方法中,通常固定砂石的体积含量,日本、荷兰、法国、瑞典等国都有过类似的方法。该方法忽视了骨料质量(如粒径、颗粒形态、级配、细度模数等)以及水胶比对混凝土性能的影响,因此本方法认为,α、β的取值应根据具体原材料通过试拌确定,并随水胶比的变化而变化,这比固定砂石体积含量法更符合实际情况。对于特定粒形和级配的骨料,可以总结出相应的α、β参数取值范围,这对于混凝土配合比的标准化设计有一定借鉴。对于γ的取值,本文提出采取国标规定的净浆流动度试验,按“混凝土外加剂对水泥的适应性检测方法”,一方面检验水泥和掺合料与高效减水剂的相容性,另一方面确定掺合料系数γ,这就避免了在配制混凝土时因盲目地选择减水剂和掺合料而造成拌合物工作性不良,从而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以往的各种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方法中,水灰比通常被认为是决定混凝土强度的主要因素,但由于胶凝材料组成的不同以及配合比设计方法的不同,以往根据普通混凝土设计方法总结出来的水灰比定则未必适用于自密实混凝土。因此本方法提出按强度要求选定水胶比W/B(用水量不宜超过200kg/m3),同时应考虑对混凝土耐久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