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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摇号买房需要得我条件如下。
具有本市户口;连续在杭州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在杭州缴纳个人所得税满1年。具有杭州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在钱江新城区、西湖区、西湖区、西湖区等近6个月有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12个月以上。
杭州买房摇号注意事项
1、买房摇号是指开发商先公布要销售的楼盘,在固定的时间段内,发放固定数量的号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公开摇号选房,摇到1号的好处当然就是可以名列前茅个选房。
2、买房摇号一般是由有声望的人士用电脑摇取名列前茅位购房人,名列前茅位购房人先用电脑摇取第2位购房人,之后名列前茅位购房人选房并亲自在公示的房源价格表上销控房源。北京已经实施。这种办法一般是经济适用房房源分配。
3、有一些项目在开盘当天彩绘公布价格,所以一定要了解清楚每一套房源的价格极其层差价格。在开盘当天销售处的购房者容易混乱,切忌不可只认准一套房源,要根据户型和楼层相互比较,全面考虑一下。
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住房限购、住房限售、税收调节和无房家庭认定标准及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政策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调控。通知指出,落户杭州市未满5年的,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将杭州市限购范围内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满3年方可购买限购范围内住房;受赠人家庭须符合杭州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含遗赠)。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强住房限售。以下是通知全文: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决抑制投机炒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将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满3年方可购买限购范围内住房;受赠人家庭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含遗赠)。二、进一步加强住房限售本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中签率小于或等于10%的,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热点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三、进一步加强税收调节本市限购范围内,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四、完善无房家庭认定标准2018年4月4日后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可认定为无房家庭。五、完善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政策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高层次人才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须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方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杭州楼市新政发布主要有三项改变:一是高层次人才优摇号打上补丁,网签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二是加大“无房家庭”的倾斜力度,明确均价35000元/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对“无房家庭”的房源保障比例一般不低于50%,但对“无房家庭”提升门槛,户籍所在地属于本市非限购范围内的购房家庭,除需符合原有要求外,还需满足“自购房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的要求。三是明确一户购房家庭同时只能参与一个新建商品房项目的购房意向登记。这三项内容,都是紧紧围绕“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炒房。【扩展资料】杭州已有27次“万人摇号”杭州市发文对公证摇号销售有关事项进行明确的背后,是杭州不断升温的房地产市场。据统计,自2018年4月杭州实施摇号买房以来,已经诞生过27次“万人摇号”的现象,最低中签率只有0.766%。最近的一次就在6月初,杭州西溪公馆楼盘推出959套房,最终引来59640组参与摇号登记,算下来中签率仅有1.61%。杭州“万人摇号”再一次引发市场关注。事实上,自杭州2018年4月开始实施公证摇号以来,中签率一直不算高。据平安证券统计,2019年杭州平均中签率为28%,2020年4月平均中签率下降至26%。此次杭州西溪公馆出现1.61%的超低中签率,主要还是受到楼盘与周边一二手房价格倒挂的影响。据悉,西溪公馆早在2009年就已拿地,此次开盘销售均价2.8万/平,远低于周边二手房3.5-4万元/平,且2021年3月即可交房。“买到即赚到”心态下,大量家庭参与新盘摇号。
1.身份证2.户籍证明及社保证明3.婚姻证明4.住房情况查询5.征信报告6.验资证明、冻结证明
法律分析:首轮摇号: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参加人才优先购房摇号,房源数量按照不超过可售房源总数的20%比例确定,摇出“第一轮中选人才家庭”,如果登记人才数量不足摇号房源数量20%比例的,全部中选;
第二轮摇号:第一轮未中选的高层次人才与其他经认定的“无房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房源数量按照纳入摇号范围房源数量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根据开发商销售方案确定无房家庭房源比例),摇出“第二轮中选家庭”;
第三轮摇号:第一、二轮未中选人才家庭、无房家庭与其他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房源数量为前二轮摇号后的剩余房源,摇出“第三轮中选家庭”和轮候选房顺序;
第四轮摇号:对所有第一轮、第二轮和第三轮摇号中选的家庭一起组织摇号,摇出选房顺序,按规定签订购房合同。
按照摇号结果依次选房、付首付、办理贷款等,办理完成后等待网签通知。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无关,公平公正的。杭州最新最全购房政策、购房流程如下:1.楼盘预售证公示(包括开盘楼幢、一房一价公示),公示时间在3天左右;可以登陆杭州国立公证处查看楼盘摇号的公开销售摇号公告,文件中会说明具体摇号时间、地点和形式;也可以关注下楼盘各自的公众号,会公布摇号信息及线上登记方式。2.楼盘开始报名登记,一般需要5天时间,包括3天登记时间、1天资料补交、1天登记名单公示;3.登记名单公布后,由国立公证处进行摇号,摇号结果出炉再进行公示。
1-(1-p)的n次方。p为每个楼盘的中签率,n为摇号的次数。目前杭州市区的楼盘摇号中签率都为10%左右。当连续参与7个楼盘的摇号时,至少摇中一次的概率就达到了52%左右。而实际上这个概率可能会更大,因为每次选房都有一些放弃者。
个人参加摇号有五大要求: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4、驻杭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5、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二)年满18周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五)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要求的通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炒房,经研究,就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通过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购房方式取得的住房,自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二、在我市限购范围内办理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购房意向登记,无房家庭的认定须满足以下条件: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其中,户籍所在地属于我市非限购范围内的购房家庭,还需同时在其户籍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我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应对“无房家庭”给予倾斜,提供一定比例的房源保障,均价35000元/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房源保障比例一般不低于50%。四、报名参加我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的购房家庭,自该项目购房意向登记之日起至摇号结果公示当日止(需公证摇号销售项目),或至购房意向登记结果公示当日止(无需公证摇号销售项目),不得参加其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购房意向登记。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拓展资料】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公证机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切实规范我市商品住房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4月4日起,市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新申领预售许可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采取委托公证机构摇号方式开展销售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应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制定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方案,一次性公开销售当期准售房源。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销售现场公示购房意向登记方案,明确购房意向登记起止时间、地点和条件,意向登记条件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设置有利于内部人员、关系户等购房的条款。三、意向客户登记数量超过准售房源数量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联系公证机构,采取公证摇号方式产生选房家庭和选房顺序号,并按序售房。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商品住房,应对“无房家庭”给予倾斜,提供一定比例的房源保障。“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意向登记起止时间内接受购房意向登记,要求客户提供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和房产情况核查证明等资料,对客户符合限购政策情况进行核对,并应在登记完成后出具相关凭据给意向登记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无理由拒绝相关登记申请。六、意向登记截止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整理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销售现场公示后报送公证机构公证。七、公证机构受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主持摇号工作,应确保摇号流程和结果公正可靠。八、摇号结果产生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依据摇号结果有序组织选房销售工作。前序家庭放弃选房、购房的,后序家庭依次递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确保选房结果与网签名单一致。九、中选后放弃选房、购房达二次的家庭,自放弃选房、购房之日起3个月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接受其购房意向登记;中选后放弃选房、购房达三次(含)以上的家庭,自放弃选房、购房之日起6个月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接受其购房意向登记。十、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将摇号结果、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备案,并做好购房意向登记方案、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公证摇号结果、选房结果等证据保全。十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商品住房销售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切实保证商品住房销售行为公开、公平、公正,并维持销售秩序,确保安全。十二、房管部门应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通知的,一经查实,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暂停项目网签,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档案,并给予公开曝光。发现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资料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行为的,房管部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限购查档申请。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三、公证主管部门要根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对本市开展商品住房摇号销售的公证事项,制定公证业务规范。要加强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业务指导、监督,确保本市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规范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