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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的过道两边或者是公共场所,比如公园,我们都会看见一些护栏,它们作用是为了照顾出行不方便的朋友们而制成的,而且根据每个地方适用人群大致的情况,我们发现护栏不仅仅设计样式有一定的区别,而且高度有很大的差异,比如在学校因为一般都是小朋友使用的,它们的身高并不跟成人一样,所以这方面的护栏高度可能就比较低。那么接下来为大家举例说明的就是关于国家对于护栏高度方面的标准参数规定,有兴趣朋友可以参考下文入手了解。
一、护栏高度国家标准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
1,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2,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3,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 条文说明
1,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不当,容易造成事故。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0.11m,才能防止儿童钻出。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2,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因此,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对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由,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此外,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
3,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0.90m时,采取防护措施。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90m,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1,阳台、外廊、室内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②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③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④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⑤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2,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窗扇的开启形式应方便使用,安全和易于维修、清洗;
②当采用外开窗时应加强牢固窗扇的措施;
③开向公共走道的窗扇,其底面高度不应低于2m;
④临空的窗台低于0.8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楼地面起计算不应低于0.80m;
⑤防火墙上必须开设窗洞时,应按防火规范设置;
⑥天窗应采用防破碎伤人的透光材料;
⑦天窗应有防冷凝水产生或引泄冷凝水的措施;
⑧天窗应便于开启、关闭、固定、防渗水,并方便清洗。
注:a、 住宅窗台低于0.9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b、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条文说明
第2款阳台、外廊等临空处栏杆高度应超过人体重心高度,才能避免人体靠近栏杆时因重心外移而坠落。据有关单位1980年对我国14个省人体测量结果:我国男子平均身高为1656.03mm,换算成人体直立状态下的重心高度是994mm,穿鞋子后的重心高度为994+20=1014mm,因此在国标《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中规定:“防护栏杆的高度不得低于1050mm”,故本条规定24m以下临空高度(相当于低层、多层建筑的高度)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超过24m临空高度(相当于高层及中高层住宅的高度)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对于高层建筑,因高空俯视会有恐惧感,所以加高至1.10m。注中说明当栏杆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按正常人上踏步情况,人很容易踏上并站立眺望(不是攀登),此时,栏杆高度如从楼地面或屋面起算,则至栏杆扶手顶面高度会低于人的重心高度,很不安全,故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第4、5款为保护少年儿童生命安全,他们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应采用防止攀登的构造,如不宜做横向花饰、女儿墙防水材料收头的小沿砖等。做垂直栏杆时,杆件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以防头部带身体穿过而坠落。近几年,在商场等建筑中,有的栏杆垂直杆件间的净距在0.20m左右,时有发生儿童坠落事故,因此少年儿童能去活动的场所,单做垂直栏杆时,杆件间的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本条也参照了ISO/DIS 12055《房屋建筑——建筑物的护栏系统和栏杆》标准。
不同地区的护栏高度有所差异,主要表现为根据当地使用者的情况不同进行的改良以及定制,比如相对而言医院里的护栏都是为推着轮椅的病人准备的,而且学校的护栏都是为在校的学生准备的,所以两个地方的高度就有一点区别,厂家应该结合实际进行合理的定制,那么上文举例的就是国家有关部门对于护栏高度规范方面的标准介绍了,专业人士拟定了一系列的关于护栏高度方面的标准文字以供参考。厂家可以对比自己的情况,选择性学习这方面的知识,由此入手进行合理的定制。
一、栏杆规范高度标准是什么1、栏杆规范高度标准具体如下:(1)当临空高度在24.0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2)当临空高度在24.0m及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m;(3)上人屋面和交通、商业、旅馆、医院、学校等建筑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2m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二、栏杆种类有哪些栏杆种类如下:1、楼梯栏杆,最常见的栏杆应该是楼梯上配置的栏杆,称为楼梯栏杆,主要是用在楼梯的围挡上,有分割、防护、装饰等作用,种类和形式的表现也比较多,特别是材质上表现各异,有金属类、玻璃类、木质类、塑料类、石材类等;2、平台栏杆,平台栏杆一般是在平台边缘部位,主要是防护作用,譬如说早悬空平台、临边洞口等等场合上,肯定是要栏杆作为围挡措施保护安全的,此外在一些重要的夹层空间也会设置这种栏杆,而且还会对临边栏板做一些刻画,有更好的装饰性;3、特殊场合栏杆,除了在楼梯、平台等场合上要设置栏杆外,也有不少场合需要需要设置栏杆的,一般称之为特殊场合栏杆,譬如说室内宽楼梯中间部分的分割栏杆、护窗栏杆等。
法律分析:根据国标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防护栏杆的高度宜为1050MM。在离地高度小于20M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000MM,在离地高度等于或大于2M高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不得低于1200MM。
法律依据:《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4.技术要求
4.1防护栏杆的高度宜为1050MM。在离地高度小于20M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000MM,在离地高度等于或大于2M高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不得低于1200MM。
4.2栏杆的全部构件采用性能不低于Q235-A·F的钢材制造。
4.3栏杆的结构宜采用焊接,焊接要求应符合GBJ 205的技术规定。当不便焊接进,也可用螺栓连接,但必须保证第5章规定的结构强度。
法律分析:1.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2.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m;3.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4.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五十一条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法律分析:1.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2m;2.防护栏杆应由横杆及立杆组成。横杆应设2~3道,下杆离地高度宜为0.3 m~0.6m,上杆离地高度宜为1.2 m~1.5m;立杆间距不宜大于2.0m,立杆离坡边距离宜大于0.5m。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当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距基准面高度小于2米时,工业围栏高度应不低于0.9m。在距基准面高度大于等于2米,小于20米时工业防护围栏的高度应1.05m。在距基准面高度大于等于20米时,工业围栏的高度应不低于1.2m。依据Gb4053.3-2009《钢直梯、钢斜梯、工业护栏》5.2围栏高度:1、当距离基准面高度小于2米时,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900mm;2、当距离基准面高度大于2米小于20米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050mm;3、当距离基准面高度不小于20米高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200mm。《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十四条 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