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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住宅项目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显示,根据住建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计划,《住宅项目规范》已起草完成,在前期多次征求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并经专家审查通过。
三年前首现住宅“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这份曾引发大众关注的《住宅项目规范》已是第三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时间安排,此次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
据新华社报道,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2016年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在现行《住宅建筑规范》的基础上,牵头承担了《住宅项目规范》的起草任务。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国内14家建筑设计、施工、研究、高校等单位组成起草组,经过两年多的研编,目前已完成了《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2019年2月18日,包括该规范在内的38项工程建设规范一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其中第2.4.6条“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受到广泛关注。
这也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以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
这份征求意见稿文末附的起草说明中提到,“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是居民关注的焦点问题,关系到每个住宅用户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国住宅建筑主要以建筑面积进行交易,这样会出现同一项目的建筑面积相同而套内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以此加剧“公摊面积伤民”的矛盾。
2019年的2月24日,新华社发布《权威专家应“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文章,文中援引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的解释称:“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一条款的提出,在规范起草过程中,对国际国内住宅面积计算做法进行调研,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是国际通行做法,而我国住宅面积计算方式主要采用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
专家解释,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拟将住宅交易的面积统一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的做法主要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解决套内建筑面积相同而住户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由于我国地域差异大、住宅结构类型多等因素,造成住宅墙体厚度不同,导致套内建筑面积相同的情况下,而套内实际可使用面积不同。二是解决住户使用面积不透明的问题。按套内使用面积进行计算易于住户自行测量,实现“所见即所得”。
新版规范未见相关条款
在最新版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写道:为适应国际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通行规则,2016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陆续印发《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等文件,提出政府制定强制性标准、社会团体制定自愿采用性标准的长远目标,明确了逐步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取代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的改革任务,逐步形成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技术性规定与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构成的“技术法规”体系。而《住宅项目规范》的制定是为促进住宅建设高质量发展,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不过,“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表述只在首份公开征求意见的《住宅项目规范》中出现。
2019年9月10日,在对反馈意见和修改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和处理后,住建部办公厅曾第二次发布关于征求《住宅项目规范》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意见的函。
澎湃新闻翻阅第二次发布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已不见“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字样。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2年3月15日发布的关于《住宅项目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中,也未再提及“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第一版征求意见稿中2.4“使用维护”章节共六条,而最新版的使用维护一章被列为2.3,共九条内容,涉及住宅建筑使用中的规范问题。其中针对目前住宅加装电梯等热点,加入“对于既有住宅建筑加装电梯,在按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协商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应允许适当降低相邻住宅日照标准”等条款,而与套内面积交易的相关条款未出现。
全国两会上“取消公摊面积”再引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洪洋提到,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全国普遍现象。但是公摊哪些面积,公摊多少面积都是一团迷雾,只能由开发商“信口开河”,业主毫无申辩权利。
通俗来说,公摊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主要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但是,洪洋提到,从来没有哪一个专业机构在业主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监督下测量清楚每户的公摊面积,也从来没有哪一个业主测量清楚了自家房子的公摊面积。公摊面积看不见、摸不着,而百姓却为它承担了高额费用。公摊面积划分没有统一标准。哪些区域属于公摊面积,哪些区域不是,有没有重复收费?也只能由开发商说了算。
在洪洋看来,公摊面积还衍生出一系列不合理收费,如物业费、取暖费都是按公摊后的面积收费,在住宅寿命期,几十年的积累又是一笔巨额的冤枉支出。
为此,洪洋建议国家取消公摊面积,可以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同时也化解业主与开发商诸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同时,《半月谈》公布的评论文章指出,应探索用套内面积替代建筑面积计价,将公摊面积“水分”挤出去。从宏观角度而言,这可以使房地产市场统计更科学,更真实地反映群众现阶段的居住条件,更敏锐地揭示市场行情变化,为房地产税征收创造更有利的条件,为政府针对房地产市场出台调控措施提供更有价值的数据参考。
上述文章认为,取消公摊面积,尤其意味着杜绝其伴生的猫腻与漏洞,从源头避免大量矛盾与纠纷,保证市场交易更公平透明。当然,试图一蹴而就取消公摊面积并不现实,毕竟房地产交易、持有全流程是一个庞大的体系,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有一个转换的过程,其中还涉及众多既得利益者。因此,需要克服重重阻力,分步骤有序推进,逐渐推开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房屋销售模式。在过渡阶段,相关部门可在明确公摊面积范围、标准上下功夫,实现源头治理,加强全流程监管,及时封堵漏洞。
2022年公摊面积其实取消不了,当时只是提出了一个建议,并没有真正的定稿,大家不用想这个事,既然说没有办法真正取消,后面说的这个已购房者能不能获得补偿就没有什么意义了。但小编真的特别不能理解这个公摊面积的意义在哪儿,感觉真的就是花钱买一些不属于自己的地方。
小编家里的房子其实就是这样,整体面积应该是120平,但是去掉公摊面积,整个家里面的整体面积应该就是在100平左右,甚至是更小,可以看出来外面的公摊面积到底有多大,而我们那一层里面一共有三户人家,就外面那一丁点儿地方,小编真的想不到这个价格到底是怎么来进行计算的。有人说2022年的时候公摊面积可能要取消,但是小编想告诉大家,公摊面积在2022年是取消不了的。
现在房子的价格是非常高的,就我们普通群众来说,根本没有办法一次性拿出那么多钱买房子,我们只能贷款,我们贷出来的钱不仅要为我们自己的套内面积买单,还需要为外面的公摊面积买单,大家都觉得非常不划算,但是这种现象却没有办法取缔。因为到目前为止,官方层面从来没有发表过类似取消公摊面积的文件或者是文字,以前只是一个提议,而没有真正的给出规定。在没有强制性要求执行的时候,大家肯定不会取消公摊面积。
而且大家要知道,哪怕是取消了公摊面积,以前已经买过房子的人根本不可能获得补偿,因为这个事情已经过去了,真的想要去进行补偿的话,这又是一笔不小的金额,对于那些开发商来说肯定是不会满足的。如果说没有办法取消公摊面积,那么物业费方面是不是需要稍微便宜一些啊?要不然的话我们这些普通群众真的是支撑不起。
公摊面积2022年正式取消是假的。2022年取消公摊面积是假的,因为截至目前并未有任何官方文件表示公摊面积取消,只是在近两年两会上有相关代表人员建议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但这项建议一直未被敲定。近两年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如下:在2021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提交提案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同时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商品房。“商品房预售和以建筑面积计价销售的制度,总体上违反了市场交易规律,对购房人来说是不公平的”,虽然提议了,但还是在提出阶段,并未正式敲定。2022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洪洋表示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普遍现象,最可怕的是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因此建议取消公摊面积,可以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 别墅大师为你提供当地建房政策,建房图纸,别墅设计图纸;别墅外观效果图服务,千款爆红图纸任你选。别墅大师
现在大家买房子基本都会有公摊面积,有的公摊面积甚至能够达到30%,100平方的房子,最后到手只有70平方,如果公摊面积取消了,我认为房价会涨,因为这个影响大,公摊面积的主要意思就是大家一起把公用面积给公摊了,接下来跟大家具体说明。1、公摊面积取消了,我认为房价不会涨。在理解这个问题之前,首先应该知道什么叫公摊面积,简单的理解就是公摊的建筑面积,我们盖一栋楼的时候,除了自己所住的地方,还有很多的公共区域,就像电机房和走廊这样的空间,这都属于公摊的空间,每一个人都可能使用,所以在买房子的时候,就会有公摊面积这一说法,大家买了100平的房子有30平方,全部是外面的公摊面积,这就造成了很多人不满,但是我认为公摊面积取消自然会导致房价上涨。因为买同样面积的房子花的钱更少了,房地产开发商肯定会损失利益,所以最终还是会把成本压到房价上面,导致每平方的价格更高。2、公摊面积存在已久,很难取消。现在大家买房子基本都会有公摊面积,比较好的公摊面积,买100平方的房子到手可能有90,比较差的100平方的房子到时候只有50平方,真的让很多消费者不满,但是公摊面积的取消是非常难的,因为存在很久了,而且一旦取消也可能会加到房价上面去。总而言之,公摊面积主要是公摊建筑面积,是大家门口类似走廊这样的公共面积,拥有了公摊面积,很多人买的100平方的房子到手只有70平方,但是公摊面积如果取消,房地产开发商可能会把成本放到房价上面去,所以房价就会涨。
法律分析:目前并没有完全取消公摊面积,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相关拆迁政策,有些地方仍然保留。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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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期间,代表们重提“建议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毫无悬念的又成为了近期网民们的热搜榜第一,甚至引起了全民热议。
其实,取消公摊面积这个话题,近几年一直是热门话题,因为它是实实在在的民生问题之一,无论是普通老百姓刚需自住,还是富豪们的改善置业,谁也避免不了遇到这个问题。
但是,说实话,取消公摊面积在现阶段你们觉得现实吗?
我个人认为现在谈论彻底取消公摊面积是不现实的,取消了公摊面积之后,公共楼梯、楼道、入户大堂、公建配套这些成本由谁去承担?开发商吗?咱们老百姓都不愿意,开发商当然更不愿意了。
其实,我们大家对于公摊面积的诟病本质上还是来源于对公摊面积的不合理性造成的。
为什么我们会觉得不合理呢?
因为对于公摊面积的定义、范围以及测量标准,从来没有一个权威机构给出一个老百姓自己可以测算的方法来。
说白了,房地产建筑设计单位可以详细的测算出来,但是老百姓不会,并且没有任何一家开发商对自己开发商的项目将公摊面积公之于众。
所以,就导致了我们购房者对于公摊面积一头雾水,而且开发商对于哪些区域属于公摊范围,哪些配套属于公摊建筑范围,往往都是含糊其辞。
导致我们不仅为高昂房价下的公摊面积买单,未来的物业费、取暖费等等所以涉及到建筑面积的缴费项目,都是需要我们购房者自己来承担的。
对于未知的东西,我们天生就带有一丝恐惧和抗拒,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公摊面积成了近几年越来越人的热议话题,而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也顺势成为全民热议话题。
其实还有一点,咱们给上级部门缴纳的契税可是按照建筑面积缴纳的,如果取消公摊面积之后,上级部门少收多少税?
所以,距离取消公摊面积还有很长一段的路要走,主要观点如下:
首先,需要明确公摊面积取消之后社区内的公共建筑和公共空间的成本由谁来承担?是开发商还是国家来承担?这些是我们购房者每时每刻都在利用和使用的资源,彻底取消是不现实的,所以这个问题需要首先解决掉。
其次,取消公摊面积后意味着开发商的利润空间大幅度缩减(按照普通住宅20%左右的公摊),非常于开发商一下子减少了20%的销售额。开发商势必会将这部分损失重新分摊到套内面积上,也就是房价一定会进行上涨,而且上涨幅度不会小,这和现在房地产“以稳为主”的大基调是不符的。
还有一点,上面说到的,按照套内面积计算各种衍生方面的话,物业服务、供暖公司等很多民生行业的服务水平、价格以及利润也会产生很大的波动,这些波动又会牵连到很多我们想象不到的方方面面,这些波动万一产生的消极影响该如何解决?
只有将这几个方面的问题全部梳理清楚并且形成一套合理的应对方案之后,取消公摊面积才会有可能进行试点或者其它动作,否则,也就仅仅是个提议罢了。
想想房产税,多少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