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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本人不能到现场办理,需要先去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书》,然后被委托人拿着 身份证 、户口本、婚姻证明、产权证、委托公证事项等手续去房屋管理部门进行过户就可以了。 《 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6868委托 代理 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 授权委托书 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分析:房产过户本人不能到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办理。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
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的。原则上应当是需要本人签字,亲自到场的,但如果确实有困难,可以先进行委托公证授权委托书后,由被授权人代为办理。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二手房买卖过户的时候,当事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场。二手房过户,本人不能到场可以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1、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可以。房产过户,本人不能到场可以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1、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