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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居住证需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东不配合办理的话,可以跟房东协商一下,不行退租。
居住证办理流程:
(1)本人备齐证明材料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确认后签名;
(3)当场拍摄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免费);
(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5)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6)证件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如果你没有签订租房合同,或者是没有租房半年以上,房东可以拒绝你的。
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场所,这是申领居住证必要条件之一。根据提问所述,只能是当初办理居住证时,相关工作人员把关不严,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颁发了居住证,依法应当取消该居住证;当然,在实际操作中,也可以予以补救,即及时把房屋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送去备案登记。
拿着房本、租赁合同、房主身份证去派出所缴税,拿着税票、房本租赁合同还有租赁双方身份证去房管局办理登记手续。
1、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出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其 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凡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备案,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则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材料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得有房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没有房产证,就用购房合同和借款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还要根据面积进行收费,你都要要有准备哦!
申办居住证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2、仿佛租赁合同(要有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信息)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已购买房屋证明、房产证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单位 用工证明包括法人的相关信息 上述2、3、4项只需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流程:
一、提交下列材料
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
第2、3、4、5、6项材料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第1、7项需要原件。
二、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流管站当场受理,并出具加盖本机关受理专用印章的“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机关补正告知专用印章的“补正告知单”。
三、受理机关需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所提供的证件是否齐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权属证明上记载的主体是否与租赁合同上的出租人一致。需要现场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重点核查该房是否为违章建筑,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房屋租赁用途是否合法,合同签订的面积是否真实等事项。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机关在《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四、审批权限,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案件实行二级审核,首先由收件工作人员收件初审,个人出租房屋的登记备案由街道(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中心审批。出租方或承租方涉及到企事业单位的房屋登记备案须报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批,待审批后才能颁发房屋登记备案证明。 五、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租赁备案网签房东是要每年都要交税的。享受这个权益的同时,也要对此付出相应的报酬,对房子备案后,根据一物一权原则,对一房屋只能有一个所有权。几乎理论界和实务界都认为备案具有防止一居两卖的效果,可以有效地避免争议,对房子备案主要是为了保护买家的权益,备案对于买家和卖家是交易安全的保证。备案是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在线签署后,开发商提交合同备案,经有关部门审核后,获得备案号,并打印出合同文本。买方和卖方将签署并盖章,每份均签订。合同签订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一个06开始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如果已经备案成功,但是还不能拿到购房合同,可以让开发商告诉备案登记号,之后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到相关的备案情况。租房网签备案后,就要交租房税了。租房备案一方面是为了规范租房市场的交易和安全;另一方面,因为租房的双方产生了经济交易,所以租房备案后,房东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租房税。其中,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如果纳税人偷逃私房出租税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二、房东不愿意办租赁备案怎么办(一)房东不愿意办租赁备案是可以向当地派出所和住建局举报的。(二)房东不愿意办租赁备案,主要是因为怕自身的信息泄漏。因为要给租客备案,这类房屋信息会公开,日后会造成一定的困扰。万一租户是从事不正当行业的话,可能后期对房东会造成一定恶劣的影响。(三)房东不愿意办租赁备案,还有一点原因是需要支付税费,毕竟又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能省则省,因而不愿意给租客办理租房租赁备案。法律依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五)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分析:房东不愿意办租赁备案是可以向当地派出所和住建局举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1、行使无违约责任的便利。一般短期租房可以不签租赁合同,但超过六个月之后,应当办理租赁合同,否则在法律上将视为短期合同,承租人可以随时搬出,而不受违约责任所制约。2、与房东协商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纠纷,差的是相互理解,以协商的口吻与房东好好谈谈,陈述不签合同给自己带来的不便,告诉他签订合同也是他的责任。3、解决房东的不便。有的房东可能出于缴税方面的考虑,不愿意签订租赁合同和进行备案。如果真的看中房子,就和房东说清楚,自己承担相关费用,这样也许房东会和你签订租赁合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不一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所以,如果您和房东在补充条款中仅仅是约定,房东协助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工作,而不是明确约定,不办理备案,合同不生效,把办理备案作为合同生效条件的。房东不协助办理网上备案是属于违约,但是您想要以此解除合同也是得不到支持的。但是,如果办理合同备案对您非常重要,并且由于房东不协助办理备案而导致您直接产生其他损失后果的,房东的行为也是属于违约行为,您可以提出要求其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