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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1、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如下:(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2)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3)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共有产权住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共有产权房申请需要什么资料共有产权房申请需要的资料如下:1、家庭收入情况证明;2、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4、家庭成员婚姻证明;5、需提交的其他证明。三、共有产权房申请流程是什么共有产权房申请流程如下:1、项目公示。经审核批准后准予开通网上申购并发布项目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2、网上申请。网上申购期间内,申请家庭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3、联网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申请复核;4、摇号名单公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应按照职住平衡、家庭人口等因素进行优先次序分组,确定摇号家庭名单,并在其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5、摇号配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6、选房。申请家庭按照摇号顺序进行选房,家庭放弃选房的,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补;7、确认购房。开发建设单位核对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签字确认相关材料。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复核。复核通过的选房家庭可签订购房合同。
申请人首先在网上申购,并在期间填写申请表以及承诺书,按照要求提供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审核通过之后,会获得一个申请编码。开发建设单位会进行摇号配售,摇中的家庭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来选房,如果有要放弃的家庭,就由之后的家庭来依次进行递补。房管局对申请家庭的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签订共有产权房购房合同。《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申请家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安置房补偿协议的;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申请共有产权住房也需要经历网上公告、网上申请、联网审核、公布摇号名单、摇号配售、顺序选房、购房确认。具体来说可以分以下几步。1、网上填表,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住房等情况,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2、联网审核,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对申请家庭在本区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3、摇号选房,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进入到摇号配售、顺序选房和购房确认的环节。和自住房、公租房一样,共有产权房同样需要摇号配售,顺序选房。根据相关规定,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更多关于如何申请共有产权房,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09a4631616107923.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法律分析:1、网上申购。2、获取申请编号。3、摇号分组配售。4、审核材料签订合同。开发建设单位在选房结果出来后,对申请者进行现场复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签字确认申购表和承诺书,复核通过后,签订共有产权房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共有产权住房如何申请,相信很多朋友们对此都很感兴趣,下面就和大家来分享一下,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共有产权住房实行网上申购,在项目开通网上申购期间,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购期结束20个工作日内,经过相关部门,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通过者可取得申请编码,接着去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监督指导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摇号配售。先按照优先次序分组,确定摇号家庭名单,摇号中选的家庭,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选房。若有放弃的家庭,则由之后的家庭依次递补,开发建设单位在选房现场对申请家庭的材料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签字确认《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报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复核通过之后,便可最终签订购房合同。
一、首次置业家庭共有产权房的申购流程(一)申请人携带相关申购材料至市住保办提出申请。(二)市住保办集中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名单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家庭进入轮候。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收入、住房、财产、车辆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申请部门或单位报告,由市住保办、区住房保障部门、民政部门重新确认保障资格。一经查实不符合保障条件的,立即取消其轮候资格。二、新就业人员共有产权房的申购流程(一)申请人携带相关申购材料至市住保办提出申请。(二)市住保办集中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名单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家庭进入轮候。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收入、住房、财产、车辆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申请部门或单位报告,由市住保办、区住房保障部门、民政部门重新确认保障资格。一经查实不符合保障条件的,立即取消其轮候资格。三、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共有产权房的申购流程(一)由申请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材料,填写南京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授权书)。(二)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全面核查申购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住房、财产、车辆等信息,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社区内公示10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应将初审通过的家庭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一并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三)区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街道报送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购家庭住房状况审核认定。审核通过的,将相关材料转送区民政部门。(四)区民政部门自收到区住房保障部门转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购家庭经济状况审核认定。对拟认定的住房困难家庭,区民政部门在《南京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收入认定意见,并将申请材料和认定意见集中转交区住房保障部门。(五)区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区民政部门反馈意见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将通过审核的家庭的材料集中提交市住保中心。(六)市住保中心自接到区住房保障部门初审意见3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登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可批准申购家庭取得轮候资格,待购共有产权保障房。经审核,不符合申购条件的,书面通知区住房保障部门,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法律依据】《南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管理办法》。
共有产权房申请流程:
共有产权住房目前还在试点阶段,并没有在全国普及,所以今天小编主要是以北京为例,来为大家介绍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流程。
1、申请人在网上申购
一般来说,共有产权住房实行网上申购制度,如果大家想要申请共有产权住房需要关注所在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在项目开通网上申购期间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获取申请编码
在申购期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相关部门会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如果是可以通过的话,那么申请人就会获得申请编码。申请家庭可在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也可对结果申请复核。
3、摇号配售
相关部门进行摇号配售,先按照优先次序分组,确定摇号家庭名单,摇号中选的家庭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选房,若有放弃的家庭,则由之后的家庭依次递补。
4、复核并签订购房合同
最后,开发建设单位在选房现场对申请家庭的材料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签字确认《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报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复核通过之后,便可最终签订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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