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启屏蔽访客功能,允许调试
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公摊建筑面积、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计算方法:分摊系数=需要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总建筑面积之和一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各户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扩展资料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原则
约束开发商的有关商品房销售面积与公摊面积的法规主要有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其中北京市的规定明确了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
1、商品房公用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摊面积
01 公摊面积国家标准具体如下:1、为在7层以下的住宅的公摊率是7%—12%。2、在7层—11层的住宅的公摊率是10%—16%。3、12层—33层的住宅公摊率为14%—24%。4、别墅类型的住房的公摊率是1%—8%。 很多人应该都知道买新房的时候,会有一个公摊面积,所以买到的房子的实际面积会小一点,公摊面积国家标准具体如下:1、为在7层以下的住宅的公摊率是7%—12%。2、在7层—11层的住宅的公摊率是10%—16%。3、12层—33层的住宅公摊率为14%—24%。4、别墅类型的住房的公摊率是1%—8%。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里有明确规定关于公摊面积的范围,只要是为整栋楼服务的楼梯、电梯、消防通道等等。还有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以及公共门厅、过道等,一些建筑面积和公共建设之间分割墙的面积。 公摊面积目前而言是不可能在全国范围之内取消的,目前只在重庆和香港试点实行,购房面积包含了公摊面积和使用面积在内,在价格方面就非常容易让购房者产生模糊感,公摊面积中存在着很多的猫腻,特别是公摊系数比较高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公摊面积高,对于开发商物业公司都是非常有利的,因为有不少收费都是按照建筑面积算的,因为这公摊越多,收费也就越高,公摊面积大的话,意味着套内面积小,对业主也非常的不利,但是公摊面积太小的话,对业主也是没有好处的。
房屋公摊面积国家规定,具体如下:1、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约在10%-13%;2、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摊约在13%-15%;3、点式的楼盘公摊大多在15%-17%;4、30层以上的住宅因为电梯数量的增多,公摊通常都在25%左右。房屋公摊面积包括:1、盖的空中花园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面积;2、路、规划路属公共道路,公共道路边房屋首层的柱廊不计算建筑面积,小区内的小区路属内部路,不算公共道路,小区内房屋首层的柱廊应计算建筑面积;3、共有共用分摊面积计算上,明确市测绘所是以市规划局的报建图、《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附图为依据;4、天面的水箱间的面积按面积计算规定计算建筑面积;5、在房屋上的烟道、烟井应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6、弧形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时,三方同意由规划局在用地坐标列表中提供弧线上的桩点坐标和圆弧半径,用地面积按圆弧半径进行计算;7、于建筑物旁突出地面层高在2米以上的地下室排气井按规定计算建筑面积,独立的室外地下室排气井不计算建筑面积;8、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9、台中的水道管井、排烟井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空调机放置位不另计算建筑面积;10、围护栏外的“花台”、“花池”不计算面积,与阳台连通的“花台”、“花池”参照阳台性质计算建筑面积。《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五条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第六条 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一、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二、套内墙体面积;三、阳台建筑面积。
针对车位公摊面积的大小,目前我国尚无相关法律规定。通常一个车位的实际面积只有十二三平米,但是合同中标明的面积都为30至35平米。这是因为开发商把地下车库的通道、拐角等面积公摊计入其内,如果双车道可能会大些。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规定,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共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基本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住户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其中,地下室作为公用分摊的面积的前提是,该地下室是用来放置为整幢楼服务的设备的。
公摊面积国家标准具体如下:
1、在7层以下的住宅的公摊率是7%—12%。
2、在7层—11层的住宅的公摊率是10%—16%。
3、12层—33层的住宅公摊率为14%—24%。
4、别墅类型的住房的公摊率是1%—8%。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里有明确规定关于公摊面积的范围,只要是为整栋楼服务的楼梯、电梯、消防通道等等。还有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以及公共门厅、过道等,一些建筑面积和公共建设之间分割墙的面积。公摊面积是影响居民住宅舒适度的很重要的因素,而且,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到了这个问题的上面。我们都知道,公摊面积越小,我们住房的实际面积越大。但是,公共场合的空间就会小一点、窄一点了。如果我们楼房的公摊面积越大,小区的整体配套就会显得非常有档次,但是,你购买房屋的资金就会增加许多。这时,国家对于住房的公摊面积就会有一定的标准了。
【法律分析】:房屋公摊面积国家规定具体如下:1、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约在10%-13%;2、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摊约在13%-15%;3、点式的楼盘公摊大多在15%-17%;4、30层以上的住宅因为电梯数量的增多,公摊通常都在25%左右。房屋公摊面积包括,盖的空中花园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面积。路、规划路属公共道路,公共道路边房屋首层的柱廊不计算建筑面积,小区内的小区路属内部路,不算公共道路,小区内房屋首层的柱廊应计算建筑面积。在房屋上的烟道、烟井应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五条 商品房按“套” 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房子公摊面积国家规定如下:1.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约在10%到13%。2.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摊约在13%到15%;点式的楼盘公摊大多在15%到17%。3.30层以上的住宅因为电梯数量的增多,公摊通常都在25%左右。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房地产面积测算的方法面积测算的方法有很多,根据面积测算数据资料的来源,可分为解析法和图解法两大类。房地产面积的测算,主要采用解析法,房屋面积一般采用几何图形法量算,用地面积大多采用界址点坐标法测算,也可以用图解法测算。(1)解析法测算面积。解析法测算面积是根据实地测量的数据,例如:边长、角度或坐标等通过计算公式求得面积值。解析法测算面积主要包括界址点坐标解析测算面积和几何图形法量算面积。(2)图解法测算面积。图解法测算面积是根据已有的房地产畋,采用各种不同的测量仪器量算出面积。包括求积仪法、称重法、模片法、光电面积量算仪法等。【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五条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目前国家并没有对公摊面积有具体的规定。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约在10%~13%,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摊约在13%~15%,点式的楼盘公摊大多在15%~17%,而30层以上的住宅因为电梯数量的增多,公摊通常都在25%左右。房子公摊范围有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公摊建筑面积、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别墅大师为你提供当地建房政策,建房图纸,别墅设计图纸;别墅外观效果图服务,千款爆红图纸任你选。别墅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