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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目前公摊面积没有取消。今年2月份住建部门公布了住宅项目征求意见稿中指出了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此外公摊面积的取消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通常涉及到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绝不是住宅项目这个技术规范能够做到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二十五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里有明确规定关于公摊面积的范围,只要是为整栋楼服务的楼梯、电梯、消防通道等等。还有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以及公共门厅、过道等,一些建筑面积和公共建设之间分割墙的面积。公摊面积是影响居民住宅舒适度的很重要的因素。我们要知道公摊面积越小,我们住房的实际面积越大。但公共场合的空间就会变小。如果我们楼房的公摊面积越大,小区的整体配套就会显得非常有档次,但是,你购买房屋的资金就会增加许多。这时,国家对于住房的公摊面积就会有一定的标准
房屋公摊面积国家标准具体如下:
1、为在7层以下的住宅的公摊率是7%—12%。
2、在7层—11层的住宅的公摊率是10%—16%。
3、12层—33层的住宅公摊率为14%—24%。
4、别墅类型的住房的公摊率是1%—8%。
公摊面积作为建筑物的一部分,实际上是业主最终使用的,施工成本是真实存在的,不会简单到直接取消。另外,如果公摊面积被取消,所有的业主都可能失去对公共区域的所有权,这已经被纳入国家法规,公摊面积什么时候正式取消,短期内取消公摊面积可能意味着改变规则,显然是不现实的;我国对于公摊面积什么时候取消尚未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目前还在买房犹豫期的朋友们,或许可以更多的考量,即便等不到取消公摊面积的取消,也要尽可能选择一些良心的开发商,选择公摊面积占总面积比例相对较小的开发商。
公摊面积目前是没有取消的,并且短期内取消可能性很小。传出这个消息是因为住建部官网发布的《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中,《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基本规定2.4.6条提到,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但目前该条文已经删除,所以公摊面积取消的可能性不大。公摊面积是指商品房销售中应分摊计入销售面积的商品房中公共建筑空间的面积。简单来说:房屋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共用墙体、变电室、公共门厅过道、甚至门卫值班室等,这些面积会分摊到每一户。具体每个城市甚至每个小区的计算范围还都不太一样。公摊面积多少合理,法律对此没有上下限的相关规定。但不同住宅公摊面积有一个大家比较认可的合理范围:小高层一般表示为7-11层的建筑,小高层的公摊情况取决于各楼盘自身的情况,如果没有地下设备用房、一层没有商铺且架空的情况下,小高层的公摊系数大约在10%-15%之间,如果有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则公摊系数应该在15%-20%之间。高层建筑的房子一般在三十几层或者更高,高层建筑的公摊系数一般在14%-24%,因为高楼层的建筑除的电梯和电梯前室所占用的空间比较多,同时安全通道的楼梯也会占用比较多空间,当然也有其他的设备,这所有的加在一起就会占用很多的空间。所以高楼层建筑,一般楼层越高公摊面积就越大。别墅类的公摊面积是比较低的,一般为1%-8%,如果是独立别墅则没有公摊面积,联体别墅有较少的公摊面积。别墅类公用面积一般为于本楼内,比如走廊等,以及与本楼建筑结构存有连接的部分,并且需是向本楼居住者提供非营利性服务的面积部分,否则不得计入公摊面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全国唯一没有公摊面积的城市是重庆市。
重庆作为首个取消公摊面积的城市,2020年,重庆就出台《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按照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
当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在重庆买房是按照两种方式购买:套内面积售价和建筑面积售价。
简介
卖房的时候,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都会展出,套内面积是单价高面积小,建筑面积是单价较低面积较大,两个总价是一样的!
物业费应当按照套内面积缴纳,所以长远来看取消公摊面积是更好的。当然还是需要政策加强管理,虚假取消和实际取消还是有一定的区别。
好消息!一直以来备受争议的取消公摊首次获得官方应。就在2022年8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提交了规范房屋公摊面积的提案,里面明确提到当前的商品,住宅对于公摊面积确实缺乏合理性以及专业的标准,如果想要切实保障老百姓的权益,就应重视公摊面积的问题。不仅要明确套内面积这个概念,更应合理的设置公摊面积。尽管这个提议未来想要切实落实下来,周期较长还会遇到不少困难,但是这个提案的出现,也让众多房主们看到了希望。
关于公摊面积讨论风波存在已久,当下不管是一二线城市还是18线小县城,开发商在出售楼盘之时都会算上公摊面积。所谓的公摊面积就是房业主在购买房屋之时,除了房子使用的实际面积之外,还需要承担电梯井、垃圾站、楼梯间、公共门厅等公共建设面积。因为这些公共场所都是为了业主而建设,所以均摊理所当然,听上去言之嘈嘈,但是实际落在业主的身上却是苦不堪言。
倒不是说不认可公摊面积这一说辞,是因为当下不少开发商利用漏洞大做文章,不仅公摊面积没有明确的设定规范。此前青岛还曝光出来,某业主购买100平的房子,实际到手仅仅60多平,公摊系数竟然高达40%以上,这样缩水的计算方式真的合理吗?更有业主指出,当下不少房地产商在收取物业费之时,除了算上公摊面积之外,还算上了套内面积。这不由得令人提出质疑,屋内所有的面积难道不是业主自行清理、维修的吗?既然物业没有付出又何谈收取物业费呢?
所以在小编看来,普通老百姓们之所以会一直关注于取消公摊面积这一话题,并非是想让所有的开发商将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全部都取消掉,而是希望能够将公共部分这部分的成本公开透明的公布出来,避免模糊地带的出现,让老百姓们真正实时的知晓自己的钱究竟花在了何处。
截至目前并未有任何官方文件表示公摊面积取消,在近两年两会上有相关代表人员建议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但这项建议一直未被敲定。
2022年2月12日,央媒半月谈和新华社官方微信号发布了《公摊面积成糊涂账?别再让买房像开盲盒》文章再次提及:公摊面积就是让动辄每平方米几万元的真金白银,被隔在了房门之外。该文章还表示,取消公摊面积,尤其意味着杜绝其伴生的猫腻与漏洞,从源头避免大量矛盾与纠纷,保证市场交易更公平透明。
公摊面积制度在我国存在已久
2001年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建筑面积共同组成。具体来说: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而公用建筑面积一般由以下两部分组成: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简单来说,如果电梯和公共设施这样的公共空间以及走廊、过道等越多,那么公摊系数自然也就越大。
明年公摊面积不会取消的。
公摊面积目前是没有取消的,并且短期内取消可能性很小。
传出这个消息是因为住建部官网发布的《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中,《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基本规定2.4.6条提到,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但目前该条文已经删除,所以公摊面积取消的可能性不大。
分摊原则如下:
(1)商品房公用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
(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这么多年来对于“公摊面积”的合理性一直存在争议,而且有些楼盘的公摊面积过高引起业主的强烈不满。前段时间在青岛则有一小区公摊面积将要超过50%,激发了大众对于公摊面积的不满,于是要求取消公摊面积。目前取消公摊面积已经准备了,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会彻底取消公摊面积,楼市也将发生巨变。
公摊面积的由来
公摊面积是由李嘉诚所创,给出的理由是为了更好的建设小区的绿化环境,给大家提供更好的居住体验。公摊面积就是将建设基础设施公摊到了住房面积里,这些费用也就由住户自己承担。可能对于开放商来说自然是件好事儿,可以赚到更多的钱,但是对于住户来说自然是反对的,因为不仅已经付了公摊的费用而且以后还要每年支付物业费用,就十分不合理。
起初大家的意见并没有现在如此强烈,开发商得寸进尺公摊面积越来越大,导致用户的权益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压缩,住房面积也受到影响,所以大家才开始纷纷抵制公摊面积。开发商就是看在房地产的市场,于是将老百姓当做韭菜进行大肆收割。
公摊面积取消对房地产的影响
对于取消公摊面积也有人持反对意见,认为如果一旦取消了居住环境将大幅度下降,从而影响生活品质。但是其实如今房地产发展已经进入瓶颈期,相关部门也在进行调控控制房价,所以此时取消公摊面积也有助于刺激房地产市场暖。但是如果取消公摊面积,开放商也会提高房价来保住成本,未来房价也将会进一步走高。但是就算上涨也不会幅度过大,相关部门会将其把控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部分城市已经开始取消公摊面积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消息称,已经将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列为近期亟需修订的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并且在文件中还表示,将会设置过渡期并非一刀切,未来将推动在商品房的交易中按照套内面积进行计价,彻底解决购房过程中套内面积不透明的问题。
而且目前我国重庆地区就没有公摊政策,所以如果全国要开展取消公摊面积的政策可以借鉴重庆地区的经验。如果真的可以实现取消公摊面积,那么对于百姓来说可谓是好消息,未来买房也将减少一部分开销。如今取消公摊面积迫在眉睫,而且现在公摊面积越来越过分,大家的反对意见已经十分强烈,所以国家大概率会考虑大众的意愿。
结束语:
公摊面积或早就应该取消,公摊面积一旦被取消,大家的购房以及生活成本将大幅度减少,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透明化,消费者也清楚自己的钱花在了哪里。而且对于整个房地产市场来说也是好事儿,有利于房地产市场暖,也许会出现新的购房热潮。你支持取消公摊面积吗?
截止2022年9月,还不能取消公摊面积。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和销售过程中,公摊面积客观存在,必然要有部分或全体业主分摊。另从购房人的角度来说,“公摊面积”太小,可能意味着狭窄的电梯间、一梯多户、公共活动区域减少等配套设施问题,进而影响居住的质量与舒适度。
此外,取消公摊面积后,还会给业主入住后公摊部位的管理、维护以及后续产生的安全责任带来许多现实问题。
应对公摊面积的注意实现
目前,国家对住宅的“公摊面积”虽没有设置上限和下限,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摊面积”可任由开发商随意设定。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对于房屋面积缩水有明确要求:出现误差,按照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的标准,多退少补。
即合同约定的面积与实际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同意不退房的,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购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