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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作为区分所有权人,对其专有部分享有专有权,可以行使对其专有部分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对自己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但是由于业主的专有部分与其他业主的专有部分以及全体业主的共有部分紧密结合或者相邻,业主在进行装饰装修的过程中,会影响到其他业主的利益甚至是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物业服务人比较了解物业的实际情况,有义务向业主提供必要的信息,并提示合理的注意事项,业主装修过程中,装修用料的放置、装修时间的限制、装修内容的限制等事项,包括禁止行为和相关注意事项向业主作出提示,从而尽可能避免业主在装饰装修的过程中对建筑物尤其是建筑物的共有部分造成损害。如果物业公司未尽提示义务,由此造成装修业主损害其他业主利益,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物业公司将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在开工前,物业公司应要求业主或租户提供相关进场人员信息,并相关进场人员进行备案。业主装修过程中,物业公司要进行必要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物业公司在发现业主装修存在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加以制止,制止方式包括拍摄违规行为的照片或视频拓展资料业主装修过程中,物业公司负有什么管理义务,这些义务的履行主要以什么方式和职责内容进行体现,如何评价是否尽到了装修管理的义务,以及可能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和后果,本文对装修管理中物业公司管理法律的防范提出建议,以此供广大物业公司经营时参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945条的规定,即物业公司在获知业主进行装修后,负有对装修业主进行安全提示(注意事项),以及对装修现场进行检查的职责。
法律分析:物业有权禁止违规装修。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遵守房屋装饰装修和房屋安全使用的有关规定、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管理规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此外,根据现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拆、改、搭建临时设施的,应当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即业主违规、违法装修的行为,物业公司进行制止既是其权利,也是其义务。
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本办法第五条行为的,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本办法第六条所列行为的,或者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
第四十二条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至3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