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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范要求,具体如下:一、构造柱的设置构造柱设置位置的规定规范要求无论房屋层数和地震烈度多少,均应在外墙四角、错层部位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较大洞口两侧、大房间内外墙交接处设置构造柱。二、构造柱的构造1.构造柱应与圈梁连接,构造柱的纵筋应穿过圈梁,保证构造柱的纵筋上下贯通。隔层设置圈梁的房屋,应在无圈梁的楼层设置配筋砖带。仅在外墙四角设置构造柱时,在外墙上应伸过一个开间,其它情况应在外纵墙和相应横墙上拉通,其截面高度不应小于四皮砖,砂浆强度不应低于M5级。2.构造柱与墙连接处宜砌成马牙槎,并应沿墙高每隔500毫米,设2φ6拉结钢筋,每边伸入墙内不小于1米或伸至洞口边。3.构造柱的最小截面可采用240×180毫米,房屋四角的构造柱可适当加大截面尺寸,施工时应先砌墙后浇柱,构造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15,钢筋级别一般为1级钢,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为20mm,并不得小于15mm,也不宜大于25mm。纵向钢筋应采用4φ12,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50mm,且在柱上、下端宜适当加密;7度时超过6层,8度时超过5层,9度时构造柱纵向钢筋宜采用4φ14,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圈梁和构造柱的交接处,圈梁钢筋应放在构造柱钢筋的内侧,即把构造柱当作圈梁的支座,这样对结构有利。4.构造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但应伸入地下500mm,宜在柱根设置120mm厚的混凝土座,将柱的竖向钢筋锚固在该座内,这样有利于抗震,方便施工。当有基础圈梁时,可将构造柱竖向钢筋锚固在低于室外地面下50mm的基础圈梁内。若遇基础圈梁高于室外地面(室内、外高差较大),仍应将构造柱伸入室外地面下500mm,在柱根设置120mm厚的混凝土座。当墙体附有管沟时,构造柱埋置深度应大于沟的深度。三、构造柱的配筋1.构造柱纵筋不宜小于4φ12,对于边柱、角柱不宜少于4φ14。七度时超过6层、8度时超过5层、9度时纵向钢筋宜采用4φ14。构造柱的竖向受力钢筋的直径也不宜小于16mm。构造柱的竖向受力钢筋应在基础梁和楼层圈梁中锚固,并应符合受拉钢筋的锚固要求。2.构造柱箍筋最小直径采用φ6,间距不宜大于250mm,柱上、下端大于等于h/6(h为层高)及大于等于450mm范围内箍筋间距加密至100mm。
1 、当无混凝土墙(柱)分隔的直段长度,120(或100)厚墙超过3.6m,180(或190)厚墙超过5m时,在该区间加混凝土构造柱分隔; 2、 120(或100)厚墙 当墙高小于等于3米时,开洞宽度小于等于2.4m,若不满足时应加构造柱或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3、180(或190)厚墙 当墙高小于等于4m,开洞宽度小于等于3.5m,若不满足时应加构造柱或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1、墙体转角处无框架柱时、不同厚度墙体交接处,应设置构造柱
2、当墙长大于5m(或墙长超过层高2倍)时,应该在墙长中部(遇有洞口在洞口边)设置构造柱
3、较大洞口两侧、无约束墙端部应设置构造柱
4、构造柱与墙体拉结筋为2Φ6500,沿墙体全长贯通 主要还是根据图纸设计要求在定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13.3.4-4条: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砌体填充墙,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墙长大于5m 时,墙顶与梁宜有拉结;墙长超过8m 或层高2 倍时,宜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墙高超过4m 时,墙体半高宜设置与柱连接且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构造柱设置规范 构造柱间距应该分两种情况区分对待。
一种是单一作为约束边缘构件的构造柱,此类构造柱的设置主要考虑约束墙段的长度需要,以往抗震规范中尚不明确,无论在砌体横墙或纵墙中均未提出间距的要求。事实证明构造柱的约束作用是有限的。
例如在以往的纵墙中设置构造柱时只要求在两端设构造柱,数十米长的构造柱难以约束墙段的破坏此时构造柱的数量是远远不够的。即使横墙中的构造柱间距一般可能达到11~12米,构造柱的作用也难以完全发挥。
根据工程实践经验和有关实验研究分析结果,新规范对此做了补充和完善:
a) 当层数和房屋高度接近或者达到砌体结构限定高度时横。墙内的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层高的2倍,即一般不宜超过5.4米;纵墙内的构造柱一般不超过3.9米(外纵墙)和4.2米(内纵墙),即大致每开间均应设置一根构造柱如此要求是十分必要的,实验证明墙段的宽高比超过2时,构造柱的约束作用降低。
b) 在开间较大的多层数和房屋高度接近和达到砌体高度是对构造柱的设置间距要求更高。在横墙内德柱间距不宜大于层高,在纵墙内的柱间距不宜大于4.2米;同时在所有纵横墙交接处及横墙的中部也均应设有构造柱以约束相应墙段的砌体。